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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0 11:07  信息来源: 瑶海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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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为全面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工作,切实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现将《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大兴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瑶海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附件一:

     

    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区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合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实行禁烧工作全年常态化管理,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严禁将秸秆抛掷于河道、沟渠及塘坝等水体中。成立大兴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各社区要及时成立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和禁烧应急队伍,负责本区域内禁烧工作的实施。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和田块,实现禁烧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构建禁烧监管机制

    各社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组织,确定区域内管理责任人和管理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主体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设置集中堆放点,配置灭火装备,做到清运出的秸秆实行集中堆放,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社区要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横幅、电子屏、橱窗、展板、小喇叭、微信群等各类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市、区政府关于禁烧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禁烧工作正面典型。同时,深入村居楼宇、农户家中、田间地头等,发放《大兴镇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告知信》,要告知群众,露天焚烧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给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增强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把禁烧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强化工作管理,加强应急处置

    禁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社区要责任到人,深入到组、到户,按照“人盯人、人盯地”的方式,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全年全面全域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禁烧各项政策和措施。各社区管理网格责任人在午秋两季主要农作物收种和冬季烧荒重点时段(以下简称“重点时段”,时间为5月20日-7月20日,9月10日-12月31日),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守,全面防控和及时处置焚烧现象;其他时段也要实行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不间断巡查管控,特别是每日8:00-9:30、10:30-11:30、15:00-17:00三个时间段易发生焚烧现象,需加强巡查频次。对存在焚烧隐患的区域,相关社区应提前行动,采取合理措施消除隐患。

    五、完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开展

    为顺利推进禁烧工作的开展,市财政拨出专款支持全市禁烧工作,镇政府将依据各社区秸秆分布和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全额拨付给各社区。同时,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依据《大兴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细则》对禁烧工作不力,被区级巡查发现1次焚烧现象的社区,由镇纪委约谈社区分管负责人,并通报批评,扣除社区年终绩效考核0.2分;被区级巡查发现2次焚烧现象、被市级部门巡查发现1次焚烧现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社区,镇纪委将约谈社区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扣除社区年终绩效考核0.3分。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开展

    积极配合市、区生态环保和农业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指导,重点督查秸秆离田、清运堆放、人员到岗及露天焚烧情况。镇值班督查人员要保证每天对各社区上午、下午、晚上三次的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有效监管。同时,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以通报的形式,报送镇主要领导、分管社区领导及各社区,第一时间了解禁烧工作动态,保证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二:

     

    大兴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禁烧工作(以下简称“禁烧工作”),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兴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 长:     镇党委书记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张武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镇长

         员:许令朝   漕冲社区书记、主任

        兴集社区主任

        四岗社区主任

    夏传祥   双圩社区主任

    宋桂钢   伏龙社区主任

    宋华明   东岗社区主任

    谢春林   钟油坊社区主任

    荚晓红   新海家园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负责做好与市、区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接,统筹协调全镇禁烧工作。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大兴镇2021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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