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抓“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和“全国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两大机遇,聚力城市面貌改善、产业转型、群众幸福感提升三大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坚持服务发展与改善民生统筹兼顾,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圆满完成了镇九届三次人代会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8年,全镇工商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71亿元,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97万元。按照现行区镇财税分成体制,累计收到财政预算内资金拨款32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67万元。
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8年镇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00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抓税源保收入,支柱产业贡献新攀升。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机制,跟踪分析重点税源,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尤其是房地产项目的跟踪服务到位。保利东郡项目实现税收收入3705万元,百大开发项目实现税收收入7289万元,金科百俊2684万元,弘鹏置业2425万元,合计16103万元,占全镇税收收入59.42%。
2、调结构惠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把“和谐大兴”建设贯穿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大力支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先后投入资金370.7万元,进一步改善镇域人居环境;二是全力保障民生社保类支出,全年累计投入抚恤、五保、救助等民生工程经费653.59万元,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水平,全年累计投入社区管理经费329万元,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安排3万元,开展戏曲、健身舞演出等特色文化群体活动;五是大建设保障成效显著。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东部新中心建设,全年累计拨付企业征迁补偿款1.03亿元,发放群众征地、拆迁补偿款1.73亿元。
3、抓改革建机制,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深化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国库集中支付功能进一步完善,支付规模不断扩大,公务卡制度实行全覆盖。二是深化部门预决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体制,严控部门预算追加,加大对结转介于资金统筹力度。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完成全镇2018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初步建立高效运行的内控管理机制。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
4、强监督重管理,资金使用取得新成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督责任,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大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力度,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深入开展镇级财政信息披露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二是开展镇本级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聘请第三方社会中介事务所对全镇2017年度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及往来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