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的业务指导下,区农林水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建设合肥市东部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农林水务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措并举,强化疫情防控。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在岗在位,全力以赴坚决落实各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做好全区涉农涉林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提高站位,加大裕丰花市、百大周谷堆重点场所监管力度,加大对全区68家涉农企业、32家涉林企业的巡查频次,做好专业市场复工复业疫情防控。组织人员参加社区值守,并支援防护服、面罩等物资。
(二)围绕“五项机制”,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上半年,区委书记、区长带头巡河落实河长责任,并对辖区水环境治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阶段目标任务,召开5次由区委书记或区长主持的总河长大会。区河长办不断强化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细化河长制工作方案,压实河长责任。上半年,街镇开发区总河长累计巡河81次,街居河长巡河735次,定期汇总涉水工程进度,督办水环境问题。区河长办作为水环境治理总牵头和总协调单位,梳理的104个水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2件,正在加快整改76件,待溯源排查明确责任单位的16 件;排查排水户清单问题合计533件,已整改完成217件,正在整改316件。以问题清单为导向,指明水环境问题症结点,对症下单,明确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打通痛点,压实河长制责任。同时,区河长办联合各成员单位,成立两个水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组,以综合执法组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整改进度,上半年来综合执法组已查处办结水环境违法案件共10起。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违 规整改,前期已下达20个水土保持违规通知,目前已报审并完成专家审查17个,完成审批整改10个。新建项目报审4个,其中已完成报批1个,另外3个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审批。组织开展辖区四条河流汛前安全检查。完成了南淝河、板桥河等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实施。
(四)贯彻落实农村清产核资政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区28个社居委(村改居)全部完成“产改”、确认成员户数28751户,人员身份数为69346人,折合投资入股资产价值6262.2万元,折股量化资产5838.616万元。按照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大检查要求,区农林水务局督促大兴镇钟油坊社区沈岗、徐小郢村民组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单,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整改工作。强化辖区14家动物诊疗机构规范进行犬只免疫登记工作。办理兽药生物制品许可2家,动物诊疗许可2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及换证23家,完成20家动物诊疗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五)以林长制为统筹,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率先完成今年200亩植树造林任务,推进示范区建设,将义务植树与林长制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在森林资源相对集中区域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漫画、插设防火标识。加大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相关案件移交至区检察院。上半年,我区共救助372只野生动物,放生3只,其余均送至市野生动物园。开展林业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覆盖全区公园(游园)、道路河道绿化、片林地,已开展第一批次防治工作,防治面积约8000亩。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力量不足。区农林水务局下设业务科室为农业科、林业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水务科(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工作科。全局现有在职且在岗共18人(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局二级机构事业编4人、政府购买服务2人、抽调4人、借用1人、局自聘1人),业务科室总人数为11人,承担着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林长制、河长制等工作目标考核,且市里的行政审批等权限不断下划,工作量不断增加,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更需身兼数岗数职,人员力量越发不足。
(二)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局机关人员年龄结构老化,40岁以下人员仅为7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及借调人员4人,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三)农业林业发展有限。我区建成区比例高,土地资源紧张,农业面积、林地面积少。农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难以招商入驻,农产品不具优势;林地多为退耕还林片林地,无大型苗木企业、家庭林场等可扶持的林业经营主体,辖区内农林企业难以形成规模化和品牌化,农业林业市场有限。
三、下半年重点任务安排
(一)持续落实“五项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区河长办将围绕“五项机制”,落实河长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并压实河长职责。定期汇总通报水环境问题、大排水户整改进度。创新机制,印发水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和河长+检察长工作方案,形成全社会统筹推进水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
(二)加快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违规项目整改工作。加快推进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11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完成20个水土保持违规项目整改销号任务,督促建设单位对已完工的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对照“三农”任务,落实农业工作。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登记赋码注册工作,进一步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扶持3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犬只免疫点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服务工作,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有比较优势、有市场潜力、有竞争实力的特色产业和企业予以重点倾斜。
(四)围绕创建林长制示范区,扎实做好林业工作。积极申报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点,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古树名木、森林防火、湿地资源、野生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工作,提升林地资源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