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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区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9-17 17:38  信息来源: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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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政协第四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我区民间河长协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我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全面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通过聘任民间河长、在河长公示牌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推动民间河长在内的社会志愿力量,广泛参与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发挥了良好作用,创造了全社会共同爱水、护水、管水、治水的良好氛围。成立民间河长协会对河道治理有积极作用,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目前设立民间河长协会,制约因素仍然较多,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协会成立后支持其运营经费保障;二是缺乏专职人员运行协会日常工作;三是缺乏协会活动的固定场所。综上,民间河长协会属非企业、非营利性的团体组织,原政府主导设立的模式已从改革制度源头上予以了限制,其设立职能由民间河长依法自发组织发起成立,由于涉及协会会费缴纳、运营人员及场所等各类制约因素叠加,我区目前成立民间河长协会条件不成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与我区已成立的社区相关组织对接,充分发挥社区民间自治功能,在现有框架下将河道管理纳入其活动体系,以求得全区全民治水效应最大化。二是与区工商联、区教体局进行业务联系对接,在其组织运行过程中将维护水环境和保护水资源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街居河长巡河履职,加强巡查,严格管控,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通过上述举措,补齐协会缺失的短板,在全区营造全民治水氛围。


    联系单位: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644495368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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