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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10-08 16:50  信息来源: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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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作顶代表: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改良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助力乡村振兴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合肥市政府《合肥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瑶海区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区被列为全市16家“三变”改革试点村(居)之一。2017年11月开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并于2018年4月成立了东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注册资本786万元,辖12个居民组、10个居民小区,股民数为1257户,3845人。目前已开展集体资产的运营,组建了梦和物业公司。

    二、关于村级资金保值增值、投资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问题。

    1、由于村和社区是村(居)民自治组织,如果村级资金进行投资必须首先要有投资意向,其次要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两委会议并报街道备案。

    2、对于东七社区集体资金、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闲置资金、闲置资产等进行整合利用,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由于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现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促进内生动力,通过创新发展,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模式,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三变”,与居民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带动群众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作和经营,切实维护好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为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做贡献。二是社区对现有资产可以通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租赁信息,吸引有投资意向的单位和个人签定租赁和合作协议等。三是建议由街道牵头发布招商公告,加大招商力度。四是加强与开户银行联系沟通,对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银行的活期存款,采取部分资金定额定期转存的方式,增加利息收入。

    3、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以及村级集体资产运营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部分,已被纳入市、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021年省委农办围绕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以开展股份合作为要点,制定了《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如何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作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合肥市委农办要求各县区按照省委农办的通知要求,按照“有承接主体、有发展产业、有合作项目、有规范合同、有健全机制、有收益分配”的“六有”要求,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营,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增收,保障广大股民的权益。社区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我区不再单独制定相关的政策。

    三、拆迁补偿、安置及社区项目建设的问题。

    1、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居委办公楼共5层1231.21平方米,位于长江东路与土山路交口东南角,2019年7月长江东路拓宽改造项目实施,因该办公楼占道路用地红线,故对该处房屋进行征迁,目前已完成三榜公示证照审核,涉及征迁补偿费用应由七里站街道向区政府申报费用拨付后,由七里站街道给予支付东七社居委。建议七里站街道尽快申报费用。

    2、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居委集体企业常胜钢窗总厂位于香店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启动征迁,2021年完成全部征迁工作。其中涉及的常胜钢窗总厂于2020年4月拆除,已完成房屋初步评估工作,因涉及土地问题未明确,故未补偿到位,建议七里站街道召开协调会议予以明确,待确定后将尽快开展评估工作。

    3、目前我区集体土地征迁过程中涉及社居委集体公房的处置,主要按照《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合政〔2018〕4号)第十三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非住宅房屋,对合法有效面积按房屋造价评估结果予以补偿,不予房屋安置”。

    4、由于区住建局和区大建办,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收到七里站街道申报的“合肥东城养护中心”和“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区睦邻中心”这两个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无法对项目进行批复。后续街道和社区如有这方面建设的申报计划,可在年度大建设申报计划中予以申报。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64497896

     

     

     

    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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