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 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 | 牵头单位 | 完成情况 | 完成时限 | 序时进度 (持平/提前/滞后) |
备注 | |
二、推动生态环境更大提升 | |||||||
(一)强化排口溯源监管,力争5处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 纵深推进问题排口排查整治 | 15.开展排口溯源排查及上游排水户整改区级验收。对排查发现的市政管网问题纳入排水养护立行立改;对排查发现的小区排水户问题,开展溯源排查问题交底整改。 | 区农林水务局 区园林绿管中心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梳理企事业单位排水户整治进展,督促已完成整改的企事业单位尽快申请区级验收。 | 2025年12月 | ||
16.开展排水设施日常养护。计划全年开展2轮市政管网排查工作,对上游来水含泥沙量较大的泵站前池不少于2轮清淤,对管养范围内截流设施每月不少于1轮日常巡查。 | 2025年12月 | ||||||
17.加强调蓄池运营管理。加强运营单位数据统计和分析,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年度单位方量的调蓄设施年调蓄总量不低于12方。 | 2025年12月 | ||||||
18.完成和平路箱涵排口、010排口环保任务销号,每周更新整改进展,定期召开整改调度会,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 2025年12月 | ||||||
19.快推进10处问题大排水口整治,推动大排水口旱季截流水量逐步下降,提升水量削减率,达到市级年度工作要求。 | 2025年12月 | ||||||
(一)强化排口溯源监管,力争5处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标准 | 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 | 20.开展节水宣传,强化取用水管理,开展取用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法开展非法取水监督检查。 | 区农林水务局 区园林绿管中心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3月21日,农林水务局联合区疾控中心、明光路街道在裕丰花市开展“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主体宣传活动;组织镇街、教体局等单位,结合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3月14日,配合区人大代表工委开展节水宣传。 2.开展全区地下水洗车问题专项行动,排查非法取用地下水问题。 |
2025年11月 | ||
21.规范水土保持审批,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开展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排查,完成国家、省级水土保持疑似违规图斑核查,完成在建项目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督检查。 | 1.组织开展辖区在建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排查; 2.2025年一季度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个,下达整改通知1个,开展验收报备4个。 |
2025年12月 | |||||
持续巩固河流生态环境 | 22.持续巩固河流生态环境,加强汛期污染“查、测、溯、改”,5处考核断面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力争全部达到Ш类水标准。 | 2025年一季度,5处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 2025年12月 | ||||
23.运用巡查履职提醒机制,及时提醒副河长单位、街居河长履职尽责;强化“四乱”问题整改,市、区暗访问题立行立改。 | 每周对南淝河、二十埠河、板桥河、小板桥河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属地,并跟踪整改进度。市河长办交办问题,已转至各责任单位,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 2025年12月 | |||||
24.持续跟踪板桥河、二十埠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 截至目前,板桥河、二十埠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反馈问题,已完成排查整改问题122个。 | 2025年12月 | |||||
(六)实施水务一体化改革 | 推进雨污管网提标改造,争取建设改造地下雨污管网20公里 | 43.对照市级指导意见,制定区级改革方案。 | 区委编办 区农林水务局 区园林绿管中心 | 根据水务一体化改革、区委深改委会要求,区农林水务局对照拟新增的行政职能、事业职责,对内设科室、事业单位进行优化调整,相关请示报告已报至区编委会。 | 2025年6月 | ||
44.成立排水管理机构,理顺管理机制。 | 2025年6月 | ||||||
45.按“谋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目标,推进实施瑶海区雨污水管网排查整改完善和城市更新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工程项目,谋划南淝河流域、二十部河流域健康管网项目,不断熟化储备库,争取达到实施标准。 | 区农林水务局 区园林绿管中心 区住建局 | 对接市水务集团及方庙街道,跟踪排水管理进小区试点运维情况。 | 2025年12月 | ||||
(八)实施治污设施提升 | 推动企事业单位治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协同推进(EOD)项目 | 50.完成《EOD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及项目合同签订,整体项目按照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的计划稳步推进。 | 区财政局 区农林水务局 区园林绿管中心 区国资集团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已协助区园管中心,对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中心办理二十埠河疏浚项目质监手续。 | 2025年7月2025年8月 | ||
51.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下达预算资金,督促单位及时拨付,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 2025年12月 | ||||||
序号15、22、23、24、43、44、45、50 经办人:葛娈 64497852 | |||||||
序号20、21 经办人:梁珍东 64495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