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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8-08-28 17:11  信息来源: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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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2018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的业务指导下牢牢围绕建设合肥市东部新中心的战略目标,紧扣“一改一建”、“一转一变”工作目标、建立完善河长制及全区畜禽禁养等主题,较好的完成各方面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业工作

    1、落实农村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瑶海区农村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5月15日开展了全区动员部署,印发了相关培训资料和宣传资料。5月18日开展全区清产核资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了市相关专家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2、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惠民措施,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全面调查核实产业结构调整种植面积,在全区相关会议、宣传、解释的基础上,消除了基层不安定因素,取消了2017年产业结构调整种植补助。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维护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成绩,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补贴奖励办法,适应市场发展。

    3、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工作顺利推进。出台了《瑶海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全区镇(街道、开发区)积极响应,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对照“三级网格”要求,所有人员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措施严防死守,杜绝我区在全市焚烧秸秆先例的发生。

    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落实《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工作细则,及时调整瑶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纠纷。

    5、落实区委区政府,市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中心工作。

    (二)水务工作

     1、开展水法与河长制宣传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河长制宣传通过横幅、滚动屏幕、展板、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

    2、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积极组织汛前安全检查,陪同区领导视察无为大堤瑶海防汛责任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辖区4条主要河流堤防及圩区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在建河流堤防破堤施工开口工程建设进度,组织编制了4条河流《瑶海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瑶海区防汛抢险应急总预案》,督促合肥市群生电力排灌站汛前检查、设备维护。

    3、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了2017年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按季上报2018年规上企业用水量统计情况,积极填报水利安全信息月报。组织编制合肥市东部新中心水资源规划论证报告,完成合肥市朱砖井入河排污口的整改任务,并加强日常监管。

    4、开展瑶海区河长制日常工作。组织并完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完成“合肥市东部新中心水系调整专项规划”报告的批复,确定了合肥东部新中心上游生态补水通道,组织《合肥东部新中心(瑶海)内部水系初步设计项目》的招投标。

    5、做好水库移民资格审查和直补资金的发放

    (三)畜牧水产工作

    1、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一是对博爱宠物诊所进行了换证。对新开办的两家兽用生物制品公司进行验收发证(文大夫、润江),对明瑞兽用生物制品公司进行换证验收,正在按流程办理。二是及时协调调解热线投诉。

    2、及时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共接到辖区内1起病死畜禽尸体处置举报,接通知后,及时通知属地对所举报病死畜禽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置。

    3、开展大水面渔业“三网”情况专题调研按照市农委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瑶海区大水面渔业“三网”情况专题调研。

    4、抽犬血清样送检按照《合肥市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合农〔2018〕92号)要求,我区送犬血清15样送检。至此,我区圆满完成上半年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人员严重不足,虽然农业科从街道抽调两名清产核资专项工作人员,但日常工作较多,仍疲于应对。此外,从事水务的仅1人,工作内容包括防汛抗旱、水利安全、水库移民、水法宣传、取水许可、排污口整改监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兼顾河长制工作,河长办人员也较其他县区少;

    2、工作机制仍需完善,少数部门配合还不够紧密。如在推进“三变”过程中,东七街道七里站社居委工作进展不快,进度明显滞后。另外,河长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治水管水护水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3、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

    三、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1、有序推进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镇(街道、开发区)集体资产应登尽登,本着“清"基数、"明"责任、“增”力量、“定”举措”四字原 则,进一步摸清家底、理顺产权、核实资产、健全制度,完成省市数据录入,迎接检查验收,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2、完善镇(开发区)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整理收集相关软件资料,配备硬件设备,迎接省级检查验收;

    3、落实总河长会议精神,完善河长制体系,实现全区

    河长制工作全覆盖;

       4、编制《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龙岗开发区管委会、蓝天巾被等8家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5、启动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招投标;

    6、完成《合肥市东部新中心水资源规划论证报告》的编制;

    7、组织河长巡河;

    8、做好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工作;

    9、做好全区畜禽禁养巡查工作;

    10、做好动物诊疗机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各项工作;

    11、做好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有序推进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镇(街道、开发区)集体资产应登尽登,本着“清"基数、"明"责任、“增”力量、“定”举措”四字原 则,进一步摸清家底、理顺产权、核实资产、健全制度,完成省市数据录入,迎接检查验收,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2、统计全区粮食种植面积,在张榜公示、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一卡通“  发放 农业保护专项资金;

    3、继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牵头一体化专项治理,协同区城管局、住建局共同抓好职责内的工作;

    4、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点抓好秋季水稻收割阶段重点时间段的禁烧工作;

    5、完善镇(开发区)土地纠纷仲裁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整理收集相关软件资料,配备硬件设备,迎接省级检查验收。

    6、深入宣传学习《农药经营管理条例》,积极组织行政审批准备,及时为经营户颁发经营证照,方便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农药市场的稳定;

    7、依法划定南淝河、板桥河、二十埠河、小板桥河4条河流管理范围。完成二十埠河襄河路桥与新安江路东侧之间、小板桥河龙湖别墅北外墙至长江东路桥北侧等处围墙、围挡拆除;

    8、督促相关单位按照“一河一策”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组织实施;

    9、完成瑶海区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成区级信息化管理系统;

    10、完成《合肥东部新中心(瑶海)内部水系初步设计项目》,并通过专家论证;

    11、组织镇(街、开发区)、居级河长培训;

    12、组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长制考核;

    13、、继续做好全区禁养工作的巡查工作,防止养殖反弹;

    14、做好秋两季禽流感防控工作;

    15、认真做好“老兽医”工龄补贴工作;

    16、及时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国家省、市、区级的补贴;

    17、及时填报畜牧水产生产国家平台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作;

    18、协调做好辖区内病死畜禽(宠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19、做好动物诊疗机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许可工作,并配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搞好监管工作。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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