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瑶胜办【2021】9号

关于印发《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了满足瑶海区关于对限额以下小额零星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对2017年印发《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编制了《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0日
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
招投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胜利路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单价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区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一)建设(购买)部门编制招标文件
1.明确投标要求、项目概况、服务内容等招标事项。
2.由建设(购买)部门填报《胜利路街道限额以下小额零星项目采购招标信息发布“审核”表》经审核批准后在街道政务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公开招标。
3.原则上公示日结束后,建设(购买)经办部门在收到不少于3家单位参与投标情形下,可向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开标。
(二)评标议标
1. 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开标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开标的决定,并提前1天下达开标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开标。
2.开标会由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3.街道纪工委委员现场检验报价材料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在监督下拆封,由负责建设(购买)单位人员对投标材料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核,由监督人员宣读合法标书报价,并书面记录报价信息,全程摄像留存。
4.评标委员会现场评议,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按废标处理。评标材料由招标部门、纪工委分别留存。
5.中标情况在街道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6.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招标部门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附件:1.《招标通知书》
2.《招标信息发布“审核”表》
3.《开标记录》
4.《中标通知书》
瑶海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胜利路街道招标通知书
一、投标要求
1.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2.在本市无不良记录,诚信经营。
3.其他要求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类型、建设(服务)地点、规模数量、规格尺寸等,有设计要求的需提供设计方案。
三、投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招标的方式
1.报价时间:截止 年 月 日 时;
2.报价地点:
3.报价方式:密封报价,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4.中标要求:最低价中标
5.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二日内向街道指定账户汇入履约保证金 元并签订合同。逾期将作放弃处理。
年 月 日
附件:2
胜利路街道限额以下小额零星项目采购
招标信息发布“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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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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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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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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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发 布 内 容 |
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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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1年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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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经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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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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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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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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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路街道开标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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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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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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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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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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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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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报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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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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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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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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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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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标公示书
我单位 项目,经街道小额零星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开标评定, 单位以 万元的报价中标。
特此公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