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辖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全面提升交通环境和文明城市形象,提高居民对交通管理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下发的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龙岗实际,特制定此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30日
龙岗开发区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辖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全面提升交通环境和文明城市形象,提高居民对交通管理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下发的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龙岗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龙岗开发区成立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龙岗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周文胜任组长,瑶海公安分局党委委员、龙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龙岗派出所所长张言波、管委会副主任范成清任副组长,成员为:综治办、党政办、城管办、社会事务办、建设办、经贸办、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二、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交通问题,在对车辆乱停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常态整治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农用车辆违禁行驶、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等。
三、整治原则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和物业公司作为责任主体。
四、工作措施
(一)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整治。主要包括:拆除非机动车遮阳蓬;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上道路行驶;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
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各社区和物业公司要集中开展宣传报导,引导非机动车车主自行拆除遮阳篷。劝拆助拆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以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为主要力量,龙岗交警中队积极配合,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商场,劝导帮助车主拆除遮阳篷。强拆严管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5日),对路面发现非机动车安装遮阳篷的,一律强制拆除,视情依法查处。验收巩固阶段(2022年1月16日后转入常态管理),验收,巩固严查严管阶段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并长期坚持,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网络、发布公告、发放一封信、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告知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的危害、整治工作具体举措等,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争取居民理解支持,引导其自觉拆除。尤其是社会事务办和社区要以中小学及幼儿园为重点,加大非机动车不安装遮阳篷、自觉拆除遮阳篷的宣传力度,引导师生家长带头拆、主动拆。二是强化示范引领。自方案下发后,开发区机关、社区、驻区单位、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切实发挥示范效应。三是推动劝拆助拆。各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组织发动,尤其要组织单位、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各方力量,推动劝拆助拆。要力争通过一个月时间的劝拆助拆,实现非机动车遮阳篷拆除率达到98%以上。可通过适当方式,鼓励车主自拆。四是各社区、物业小区都要设置一个助拆点,配备相应工具,便于群众自拆或助拆。五是加强通行管理。开展“拆遮阳篷、上号牌、戴头盔、保平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守护自身安全。六是强化源头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环节监管,从源头上制止违规销售、安装遮阳篷。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大检查,告知商户不得销售、安装遮阳篷,并在门前粘贴醒目告知单,加强安全提示。
(二)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整治。主要包括: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低速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
采取的主要措施为:龙岗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对低速电动车销售、改装等环节的监管,对我辖区生产、销售、改装低速电动车网点进行全面摸排、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低速电动车等违法销售行为;要督促商家在销售时履行告知义务,通过在店内贴告示、签订告知书等方式,向购买人明确指出此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针对低速电动车群体较多用于接送学生的现象,交警中队要对辖区接送学生的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并通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安全的交通工具,教育学生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
各社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及辖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工作信心,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好专项整治各项措施。
联系人: 综治维稳办:赵 月 (电话:18956053784)
龙岗交警中队:许良好 (电话:1385609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