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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瑶海区林业系统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9 15:14  信息来源: 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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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林业系统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合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公安局 市林业和园林局 市应急管理局《合肥市野外火源治理“回头看”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合森防办〔202110)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我区林业资源安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违规用火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有效防止较大森林火灾,全面压降一般森林火灾,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大兴镇和龙岗开发区作为瑶海区重点防火区域,要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深入排查大兴塔陵园、合宁高铁绿色长廊、南淝河沿线绿化、二十埠河沿线绿化、退耕还林地及林农结合区域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因祭祀发生火灾,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

    (二)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检查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环节,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确保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一是深入检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居(村)、进社区、进学校及安全教育,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严格野火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和人员救援救助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七是深入检查野炊等旅游用火、野外吸烟人员、特殊人群监护、片林地可燃物清理等关键环节是否监管到位。

    (三)在建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各地要深入排查林地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用火隐患,坚守安全底线、严守安全红线,严防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要严格落实工程所在地党政领导责任、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挺在前面,狠抓火灾防控细节,消除火灾风险隐患。要推行林地工程建设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四同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宣传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做好面上的防火宣传。二是制作、刷新固定宣传牌(碑),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重点林区增加森林防火宣传标志密度。三是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居(村)、集市进行巡回宣传,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推向深入。四是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宣传文明祭扫新风,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作为瑶海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大兴镇和龙岗开发区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周密部署,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予以推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重在落实。各地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全面、扎实、有效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抓好跟踪落实,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火灾隐患的种类、性质、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大野外巡查频率,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加强值班值守,森林防火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无法联系等情况,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对在排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或对隐患整治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报送情况。各地要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相关信息及时上报。410日、510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6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并同步报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上材料请按要求报送区农林水务局,同时报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联系人:叶乃宇,电话:64495368,邮箱: 709540908@qq.com

     

     

     

     

     

     

     

    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内容

    数量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派出监察组数量(个)

     

    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排查火灾隐患(处)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整改火灾隐患(处)

     

    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悬挂标语(条)

     

    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发送短信(条)

     

    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罚款金额(元)

     

    行政处罚人员(人)

     

    刑事处罚人员(人)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

     

    审核人:                 填报单位(盖章):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内容

    数量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接收火警数量(起)

     

    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受理案件数量(起)

    总数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总数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

    (人次)

    总数

     

    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

     

    逮捕

     

    移送起诉

     

    教育、劝阻人员

     

    罚款人金额(元)

     

    追责问责人员(人)

     

    其他成效

     

    审核人: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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