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工委关于印发《龙岗开发区
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部、开发区各社区、各部门:
《龙岗开发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龙岗开发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婚俗改革,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函〔2020〕131号)、《关于印发〈瑶海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瑶办发〔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传统中华婚俗文化,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的婚姻家庭理念,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 推动婚姻家庭辅导走进社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开设“爱情公开课”“婚姻大讲堂”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倡导正确婚恋观,指导新人适应婚姻状态,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
2. 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新模式。结合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整合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探索“法律+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
(责任单位:社事办、综治办、司法所、妇联、文明办,各社区)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 广泛开展文明婚俗实践活动。依托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学习讲堂、道德讲堂(好人之家)、市民议事会等平台,广泛开展文明婚俗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培育、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转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
2. 传承特色婚俗礼仪,倡导和推广文明节俭婚礼。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对有浓厚地方传统特色的优秀婚俗礼仪加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取其精华,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依托青年创意田园等场所,举办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
(责任单位:社事办、文明办、妇联、团工委,各社区)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 加强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印制发放文明婚俗倡议书和宣传折页,倡导婚事新办、节俭环保,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2. 开展婚俗文化阵地建设。开发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设立婚俗文化墙,各社区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积极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3. 加强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依托开发区社会组织孵化园,重点培育孵化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一批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服务。
4. 发挥社区治理学院作用。建好治理学院平台,开展健康婚姻知识讲座、幸福家庭事迹宣讲、子女教育指导、家庭关系调适等专题培训,促进社区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发展,提升夫妻双方家庭责任感。
(责任单位:党政办、社事办、文明办,各社区)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家训
1. 开展家风家教宣传主题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的传统美德,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家风家教家训主题教育活动,宣传优良的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
2. 加强典型培树引导。把婚俗改革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文明单位、最美家庭、瑶海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指标,定期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3. 加强群众自我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发挥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婚嫁婚俗陋习,制止餐饮浪费,树立正确的择偶观、婚恋观、家庭观。结合“以孝治家”品牌,大力倡导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丰富“孝老爱亲社区家”的家庭文化内涵,筑建家庭建设深根固柢,推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的改善提升。
4. 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家风助廉活动,提倡朴实纯洁的人情往来,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旅行婚礼等新型婚礼,文明节俭办喜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标准,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工委、各部门,各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开发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婚俗改革工作。社事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抓好落实,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二)提供经费保障。把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充分发挥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经费使用效果,推动婚俗改革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将宣传教育贯穿婚俗改革工作全过程,深度挖掘群众身边自觉推进婚俗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及时报道工作亮点、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婚俗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开发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开发区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龙岗开发区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守保(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周文胜(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杨俊丽(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郑晓枫(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梁 俊(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刘朴如(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光轩(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万 超(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范成清(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孙启军 (开发区党政办主任)
刘劲松(开发区建设管理办主任)
胡文革(开发区经贸发展办主任)
欧阳建军(开发区安全生产办主任、大店社区书记)
何 俊 (开发区城管办主任)
吴晓燕(开发区财政管理办主任)
陈 亮(开发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范丽军(开发区综治维稳办主任)
管 琪(龙岗司法所所长)
彭 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徐劲松(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平(开发区妇联主席、总工会副主席)
李 娇(开发区团工委书记)
朱 喆(龙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李心平(马岗社区书记、主任)
李继文(史城社区书记、主任)
窦维国(王岗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李传元(新站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费 超(罗岗社区书记、主任)
王春新(油坊社区书记、主任)
王小芳(琥珀社区书记、主任)
孟 敏(海洲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付景云(华都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事办,陈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分工调整,涉及担任本领导小组的职务按工作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行文。
附件2
龙岗开发区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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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任务 |
推进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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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面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推动婚姻家庭辅导走进社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开设“爱情公开课”“婚姻大讲堂”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倡导正确婚恋观,指导新人适应婚姻状态,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 |
常态化开展 |
社事办、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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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新模式:结合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整合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探索“法律+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 |
常态化开展 |
社事办、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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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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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文明婚俗实践活动:依托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学习讲堂、道德讲堂(好人之家)、市民议事会等平台,广泛开展文明婚俗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培育、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让广大群众在参与中转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 |
常态化开展 |
文明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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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特色婚俗礼仪,倡导和推广文明节俭婚礼: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对有浓厚地方传统特色的优秀婚俗礼仪加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取其精华,使中华优秀婚俗礼仪薪火相传。依托青年创意田园等场所,举办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 |
常态化开展 |
社事办,文明办、团工委、妇联,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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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
加强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印制发放文明婚俗倡议书和宣传折页,倡导婚事新办、节俭环保,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
常态化开展 |
党政办、社事办、文明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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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婚俗文化阵地建设:开发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设立婚俗文化墙,各社区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积极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
常态化开展 |
党政办、文明办, 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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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园,重点培育孵化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一批公益创投、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服务。 |
常态化开展 |
社事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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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区治理学院作用:建好开发区治理学院平台,开展健康婚姻知识讲座、幸福家庭事迹宣讲、子女教育指导、家庭关系调适等专题培训,促进社区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发展,提升夫妻双方家庭责任感。 |
常态化开展 |
社事办,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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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家训 |
开展家风家教宣传主题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的传统美德,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结合思政宣讲、“合青护航”“快乐成长”行动进校园做好未成年保护,宣传优良的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 |
常态化开展 |
文明办、妇联、 纪检监察工委,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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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典型培树引导:把婚俗改革要求纳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文明单位、最美家庭、瑶海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指标,定期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
常态化开展 |
文明办、司法所、妇联,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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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群众自我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发挥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婚嫁婚俗陋习,制止餐饮浪费,树立正确的择偶观、婚恋观、家庭观。结合“以孝治家”品牌,大力倡导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丰富“孝老爱亲社区家”的家庭文化内涵,筑建家庭建设深根固柢,推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的改善提升。 |
常态化开展 |
文明办、社事办、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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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家风助廉活动,提倡朴实纯洁的人情往来,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旅行婚礼等新型婚礼,文明节俭办喜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标准,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
常态化开展 |
纪检监察工委、党政办、开发区各部门,各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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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工委 |
2023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