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列入区级公共服务事项744项,涉及31家单位。较2022年版清单增加52项,主要原因为: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变化,对照《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调整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结合实际新增部分本区特色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