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家仙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姚家仙同志调整至繁昌路社区工作;
李蓓蓓同志调整至绿苑社区工作;
张兴满同志调整至当涂路社区工作。
请以上同志于11月5日前到新岗位报到,并履行好工作交接手续。
中共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