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胡璇同志任平安建设部副主任,免去其繁昌路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刘岚同志任社区建设部副主任,免去其荻港路社区党委副书记职务;
薛和沁同志任发展服务部副主任,免去其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妇联主席职务;
李小云同志任党群工作部副主任,提名妇联主席候选人;
高丽娜同志调整至华业社区,保留其街道团工委书记职务,免去其社区建设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尤春同志关工委主任职务;
张志兰同志兼任关工委主任;
夏晨雪同志调整至社会事务部;
朱礼斌同志调整至城市管理部。
中共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