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俊杰等同志工作职务(岗位)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因机构调整及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王俊杰同志任党政综合办主任;
杜娟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孟万媛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徐爱云同志任基层党建办主任,兼任司法所副所长;
何章庆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副主任;
叶青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副主任;
史诗雨同志任经济发展办主任;
徐德朝同志任平安法治办主任,兼任综合执法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吴琼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副主任;
徐一鸣同志任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郝守俊同志任应急管理办主任;
杨涛同志任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陶汝海同志任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倪斌同志任物业管理办主任;
吴丽同志任物业管理办副主任;
杨明明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梁敏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璐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健同志调整至综合执法队;
谢建华同志调整至综合执法队;
梁洲同志兼任综合执法队队员;
陈诚同志兼任综合执法队队员;
黄昊同志兼任综合执法队队员;
张文涛同志兼任综合执法队队员。
以上同志除梁洲、陈诚、黄昊、张文涛四位同志原任职务(岗位)继续保留外,其他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