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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理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26 10:26  信息来源: 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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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和发〔2016〕9号

    关于李理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为做好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后部门及人员的整合工作,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对街道部分干部职务作如下调整:

    李理同志任街道办公室主任;

    侯晓梅同志兼任信访办主任;

    陈普红同志兼任国资办主任;

    倪斌同志任市容中队中队长;

    徐善英同志任财政所所长;

    王俊杰同志任经济发展办主任,兼任综治办副主任;

    张志兰同志任建设办主任;

    戴尚东同志任安监站站长;

    梁敏同志任民政办主任;

    杨明明同志任社保所所长;

    薛和沁同志任妇联主席,兼任国资办副主任;

    王毅然同志任团工委书记;

    徐德朝同志任物业办主任;

    张尤春同志任文化站站长;

    杨萍同志任安纺改造办主任,兼任物业办副主任;

    刘晓军同志任建设办副主任;

    陶汝海同志任市容中队副中队长;

    陈然同志任市容中队副中队长;

    吴琼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

    王璐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兼任团工委副书记;

    梅建祥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兼任信访办副主任;

    蔡红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

    杨涛同志任安监站副站长;

    倪梅霞同志任民政办副主任;

    宗方华同志任物业办副主任。

    以上人员除区委组织部已明确职务的人员外,在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前的相关部门职务自然免除。

    中国共产党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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