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和发〔2016〕9号
关于李理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部门、各社区:
为做好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后部门及人员的整合工作,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对街道部分干部职务作如下调整:
李理同志任街道办公室主任;
侯晓梅同志兼任信访办主任;
陈普红同志兼任国资办主任;
倪斌同志任市容中队中队长;
徐善英同志任财政所所长;
王俊杰同志任经济发展办主任,兼任综治办副主任;
张志兰同志任建设办主任;
戴尚东同志任安监站站长;
梁敏同志任民政办主任;
杨明明同志任社保所所长;
薛和沁同志任妇联主席,兼任国资办副主任;
王毅然同志任团工委书记;
徐德朝同志任物业办主任;
张尤春同志任文化站站长;
杨萍同志任安纺改造办主任,兼任物业办副主任;
刘晓军同志任建设办副主任;
陶汝海同志任市容中队副中队长;
陈然同志任市容中队副中队长;
吴琼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
王璐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兼任团工委副书记;
梅建祥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兼任信访办副主任;
蔡红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
杨涛同志任安监站副站长;
倪梅霞同志任民政办副主任;
宗方华同志任物业办副主任。
以上人员除区委组织部已明确职务的人员外,在街道行政管辖范围调整前的相关部门职务自然免除。
中国共产党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