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瑶海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8号)和《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瑶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
合肥市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单位绿化和城镇绿地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日常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园林绿化的考核工作;完成市政管养和园林绿化的其它任务。
(四)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辖区园林绿化投诉受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调查整改及应急处置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划出林业管理职责到区农林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