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统计局 > 本级政策解读 >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 2021-12-27 17:23  信息来源: 瑶海区统计局
    【字体:  

    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瑶海区统计局田媛

     

    一、统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明确提出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等制度要求。统计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统计数据做支撑。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统计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对统计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19年启动首次统计督查。第5统计督察组于2019年10月21日进驻安徽开展统计督察,传达了强烈的依法统计、如实统计、确保统计真实性的信号。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统计监督通过开展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有效监督统计调查组织权、统计数据生产权、统计数据发布权等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情况。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

    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管理政府统计事务,实现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又正当其时。

    二、统计法治建设的现实差距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十八大以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与新形势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定位要求相比,统计法治建设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面临巨大的挑战。统计法治建设的现状与形势要求差距很大,任重道远。

    一是统计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缺乏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有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于填报统计数据的义务置若罔闻,对统计调查配合度差,经常出现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情况。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搞准数据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增强,但斗争精神不强;对统计法有了敬畏意识但不强,还存在观望。有的统计人员底气不足,对存在明显逻辑关系问题的数据听之任之。统计执法威慑力不强,不积极、不主动,怕统计执法检查查出数据“水分”,影响地方政绩;执法检查雷声大、雨点小,检查多、立案查处少,对违法案件查处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大多限于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自2016年来,中央相继出台《意见》、《办法》、《规定》,对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做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对于基层统计机构还存在着滞后效应统计工作的法治环境和法治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二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设置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在现有的统计执法人员中,既熟悉统计业务又掌握法律知识的比较少。执法力量与任务的矛盾突出,有的还不能满足独立执法的要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困境仍待实质性改善。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基础资料不完整、企业配合程度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镇街开发区在统计专项编制的管理使用,在统计人员的选调和安排使用上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导致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较大,统计队伍不够稳定。在企业方面,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人员更是人员调整更换频繁,企业统计人员身兼数职,企业统计工作边缘化。由于多数新接手统计工作的人员往往业务不熟,往往容易造成数出无据,导致统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三、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统计督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重建统计法治生态。

    一是加强统计督查。统计督察让统计法更具威慑力,确保统计法得到有效实施,重建统计法治生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高质量的立法有赖高质量的实施,高质量的实施有赖高质量的监督。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统计部门的“尚方宝剑”,是给予统计造假者的“虎头铡”,有利于使统计造假者和造假授意者知畏知止、收敛收手,有利于生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有利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统计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注重实效,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广泛传播统计法律知识,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突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二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者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历史使命。

    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生命力、公信力在于真实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公信力,维护统计行业的生命力,需要坚决与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做不懈斗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严肃惩治统计违纪违法现象。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重塑职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把学习《规定》与学习《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职责。     

    三是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统计督察工作。开展好“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决严肃惩治统计违纪违法现象,严格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切实发挥《统计法》的震慑作用。

    三)规范统计行为,落实统计工作制度,加大基层基础工作。

    统计工作,根在基层,统计数据,实在基础,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牢实,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道“防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对于保障源头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一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严格制度落实,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法履行统计调查职责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以及完善统计资料管理,确保数出有据有据可查

    二是规范核实查询纠错。规范统计报表报送流程,加大专业数据质量核实查询工作,注重统计数据的逻辑性、匹配性和协调性。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明确统计调查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

    三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配齐统计人员,稳定基层队伍。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行很强、连贯性较强的工作,统计人员岗位的频繁变动不利于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统计人员的稳定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前提,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很有必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成效高低,与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开展综合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