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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20-10-29 10:50  信息来源: 瑶海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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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合政秘〔201823号)和《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瑶政秘〔20185号)要求,我区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瑶海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40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282个,增长200.4%;产业活动单位33063个,增加21558个,增长187.4%;个体经营户46237个,增长0.5%(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0405

    100

        企业法人

    29561

    97.2

        机关、事业法人

    210

    0.7

        社会团体

    159

    0.5

        其他法人

    475

    1.6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063

    100

        第二产业

    4026

    12.2 

        第三产业

    29037

    87.8 

    三、个体经营户

    46237

    100

        第二产业

    871

    1.9 

        第三产业

    45366

    98.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848个,占42.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02个,占15.5%;建筑业3057个,占10.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572个,占57.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922个,占17.1%;住宿和餐饮业5228个,占11.3%(详见表1-2)。

    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30405

    100

    46237

    100

    采矿业

    2

    0.0

    -

    -

    制造业

    818

    2.7

    777

    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

    0.0

    4

    0.0

    建筑业

    3057

    10.1

    124

    0.3

    批发和零售业

    12848

    42.3

    26572

    5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7

    2.6

    7922

    17.1

    住宿和餐饮业

    629

    2.1

    5228

    1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43

    5.7

    115

    0.2

    金融业

    74

    0.2

    -

    -

    房地产业

    921

    3.0

    57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02

    15.5

    1070

    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95

    6.2

    57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9

    0.4

    2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98

    3.3

    3725

    8.1

    教育

    521

    1.7

    250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2

    0.9

    66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05

    2.0

    253

    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5

    1.2

    -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的农、林、牧、渔法人单位9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5个。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29561个,比2013年末增加20028个,增长210.1%;行政事业单位法人210个,无变化;社会团体法人159个,增加97个,增长156.5%;其他法人475个,增加157个,增长49.4%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50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3.00万人,下降8.4%。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47万人,减少6.71万人,下降27.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5.02万人,增加3.71万人,增长32.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45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6.59万人,占51.0%;批发和零售业4.25万人,占13.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5万人,占6.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29万人,占56.0%;住宿和餐饮业1.44万人,占15.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99万人,占10.5%(详见表2-1)。

     

    2-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4976

    94544

    采矿业

    6

    -

    制造业

    7387

    26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05

    23

    建筑业

    165872

    398

    批发和零售业

    42536

    529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185

    9383

    住宿和餐饮业

    5574

    143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82

    270

    金融业

    1382

    -

    房地产业

    14777

    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515

    267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557

    4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28

    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09

    9936

    教育

    8923

    955

    卫生和社会工作

    6706

    14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368

    65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55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人。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6.59亿元(资产总计、负债合计不包含金融业、铁路运输业,下同)。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8.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1.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83.8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7.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2.1%

    2018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499.44亿元(营业收入不包含金融业、铁路运输业,下同)。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7.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2.9%(详见表3-1)。

    3-1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36.59

    1583.87

    1499.44

    采矿业

    0.01

    0.00

    0.03

    制造业

    78.91

    32.14

    39.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44

    10.67

    13.46

    建筑业

    523.53

    400.25

    655.31

    批发和零售业

    343.71

    228.53

    512.7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8.22

    40.77

    52.51

    住宿和餐饮业

    23.02

    23.75

    7.8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87

    6.85

    26.96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754.86

    598.13

    93.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5.08

    185.75

    50.6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1.07

    16.41

    22.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1

    1.00

    2.4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87

    5.67

    6.49

    教育

    17.63

    3.13

    2.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07

    9.18

    3.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91

    7.02

    10.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9.20

    14.63

    -

    注: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数据,资产总计4.64万元,负债合计13.68万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27.36万元。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30个,比2013年末增长37.2%;从业人员0.93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6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个,制造业81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个,分别占0.2%98.6%1.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居前四位,分别占11.4%、11.0%6.9%6.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7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0.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5%7.1%7.0%(详见表4-1)。

    4-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30

    9298

     

    非金属矿采选业

    1

    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6

     

    农副食品加工业

    20

    146

     

    食品制造业

    33

    25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

    3

     

    纺织业

    22

    264

     

    纺织服装、服饰业

    46

    43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

    12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

    83

     

    家具制造业

    35

    63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7

    47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1

    39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6

    1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

    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7

    124

     

    医药制造业

    2

    1

     

    化学纤维制造业

    3

    6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2

    6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

    65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3

     

    金属制品业

    91

    488

     

    通用设备制造业

    57

    334

     

    专用设备制造业

    53

    258

     

    汽车制造业

    15

    19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2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4

    5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7

    477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

    54

     

    其他制造业

    7

    7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1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95

    44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19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3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6.3%。负债合计42.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70亿元(详见表4-2)。

     

    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142.35

    42.81

    52.7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1

    0.00

    0.0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2

    0.55

    1.18

    食品制造业

    0.65

    0.19

    0.2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1

    0.00

    0.00

    纺织业

    0.66

    0.24

    0.96

    纺织服装、服饰业

    0.62

    0.45

    0.9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95

    0.66

    1.0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10

    0.03

    0.26

    家具制造业

    3.11

    1.99

    2.84

    造纸和纸制品业

    2.33

    1.22

    4.1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4

    1.18

    1.4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35

    0.17

    0.2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0

    0.00

    0.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0.83

    0.47

    0.75

    医药制造业

    0.00

    0.00

    0.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0.98

    1.03

    0.4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17

    1.05

    3.6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78

    3.35

    7.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5.30

    7.00

    0.6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01

    0.01

    0.01

    金属制品业

    3.35

    2.00

    1.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1

    0.89

    1.1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5

    0.75

    0.81

    汽车制造业

    1.39

    0.81

    0.8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9

    0.03

    0.1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08

    5.67

    4.8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29

    1.38

    1.75

    仪器仪表制造业

    0.26

    0.13

    0.24

    其他制造业

    0.11

    0.03

    0.2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3

    0.00

    0.0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25

    0.86

    1.3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0.0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3.43

    10.67

    13.46

     

    五、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057个,从业人员16.5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8.1%-24.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8%,建筑安装业占16.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7.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2%,建筑安装业占4.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4%(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3057

    165872

      房屋建筑业

    463

    95735

      土木工程建筑业

    451

    13595

      建筑安装业

    508

    771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635

    488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含无建筑业总产值的建筑业企业,下同)资产总计523.1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3.8%。负债合计400.2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31亿元(详见表5-2)。

     

    5-2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23.13

    400.25

    655.31

     房屋建筑业

    324.44 

    265.65

    385.43

     土木工程建筑业

    114.74

    82.62

    149.38

     建筑安装业

    38.18 

    25.69

    26.8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5.76 

    26.29

    93.62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848个,从业人员4.2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8.9%14.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2.5%,零售业占47.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7.9%,零售业占42.1%(详见表6-1)。

    6-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12848

    42536

    批发业

    6743

    2463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40

    37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85

    47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74

    623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51

    109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31

    113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83

    444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93

    5120

     贸易经纪与代理

    64

    194

     其他批发业

    522

    1284

    零售业

    6105

    17905

     综合零售

    885

    179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53

    140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42

    23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15

    75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57

    91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94

    334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04

    249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235

    304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20

    186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3.7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7.86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8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4.5%26.0%。负债合计228.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2.77亿元(详见表6-2)。

    6-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343.71

    228.53

    512.77

    批发业

    237.86

    158.04

    364.12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70

    2.22

    3.5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4.16

    28.82

    58.5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2.97

    54.65

    106.4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22

    2.97

    9.1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8.50

    10.97

    10.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0.49

    27.67

    124.7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3.48

    25.15

    42.58

     贸易经纪与代理

    0.89

    0.42

    1.47

     其他批发业

    8.45

    5.17

    7.12

    零售业

    105.84

    70.49

    148.65

     综合零售

    5.13

    3.25

    8.6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10

    3.90

    8.3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34

    5.47

    10.0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50

    4.89

    6.1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38

    2.49

    4.7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3.21

    32.95

    66.2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0.48

    5.26

    13.1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1.71

    8.27

    14.6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99

    4.00

    16.81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97个,从业人员1.92万人(从业人员合计不包含铁路运输业,下同),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9.6%15.5%(详见表7-1)。

    7-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797

    19185

     铁路运输业

    1

    -

     道路运输业

    643

    18332

     水上运输业

    8

    199

     航空运输业

    1

    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5

    26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2

    337

     邮政业

    7

    5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包含铁路运输业,下同)资产总计98.2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3.8%。负债合计40.7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51亿元(详见表7-2)。

    7-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98.22

    40.77

    52.51

     道路运输业

    90.15

    37.97

    50.44

     水上运输业

    1.13

    0.52

    0.65

     航空运输业

    0.00

    0.00

    0.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1

    1.09

    0.3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75

    1.17

    0.93

     邮政业

    0.08

    0.02

    0.15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29个,从业人员0.5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3.9%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4.2%,餐饮业占75.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4.8%,餐饮业占65.2%(详见表8-1)。

    8-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629

    5574

    住宿业

    152

    1939

      旅游饭店

    31

    968

      一般旅馆

    98

    716

      民宿服务

    1

    3

      其他住宿业

    22

    252

    餐饮业

    477

    3635

      正餐服务

    385

    3251

      快餐服务

    25

    95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2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7

    11

      其他餐饮业

    53

    25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0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8.4%。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5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55.74%和增长7.53%。负债合计23.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详见表8-2)。

    8-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3.02

    23.75

    7.88

    住宿业

    17.45

    21.05

    3.41

      旅游饭店

    15.50

    19.58

    2.12

      一般旅馆

    1.22

    1.05

    1.07

      民宿服务

    0.01

    0.001

    0.0004

      其他住宿业

    0.72

    0.42

    0.22

    餐饮业

    5.57

    2.70

    4.47

      正餐服务

    5.40

    2.64

    3.69

      快餐服务

    0.03

    0.02

    0.09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1

    0.004

    0.02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05

    0.004

    0.03

       其他餐饮业

    0.12

    0.03

    0.65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43个,从业人员0.6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0.3%179.4%(详见表9-1)。

    9-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743

    608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3

    136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01

    74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09

    39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8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77.7%。负债合计6.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6亿元(详见表9-2)。

    9-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9.87

    6.85

    26.9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9.51

    -0.35

    15.7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50

    0.78

    1.6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85

    6.43

    9.59

    十、金融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74个,从业人员0.14万人(详见表10-1)。

     

    10-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4

    1382

     货币金融服务

    24

    633

    资本市场服务

    14

    69

     保险业

    15

    601

     其他金融业

    21

    79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19个,比2013年末增长13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7个,物业管理企业33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0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89.6%408.7%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48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24万人,物业管理企业0.94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3%81.0%130.9%(详见表11-1)。

    1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19

    14766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7

    2449

     物业管理

    330

    9390

     房地产中介服务

    407

    2170

    房地产租赁经营

    56

    701

     其他房地产业

    9

    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754.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08.3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5.6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4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7%144.4%591.9%。负债合计598.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33亿元(详见表11-2)。

    1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754.68

    598.12

    93.33

     房地产开发经营

    708.30

    566.56

    81.53

     物业管理

    15.69

    13.13

    7.45

     房地产中介服务

    8.44

    4.80

    3.24

     房地产租赁经营

    20.78

    13.11

    1.03

     其他房地产业

    1.47

    0.52

    0.08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694个,从业人员2.1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6.7%46.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4%,商务服务业占89.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4%,商务服务业占91.6%(详见表12-1)。

     

    1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94

    21396

     租赁业

    490

    1798

     商务服务业

    4204

    195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4.8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0.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68亿元。负债合计185.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68亿元。(详见表12-2)。

    1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254.84 

    185.65

    50.68

     租赁业

    5.16

    2.99

    4.60

     商务服务业

    249.68 

    182.66 

    46.08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895个,从业人员0.86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890个,从业人员0.8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0.9%148.0%(详见表13-1)。

     

    1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890

    8547

     研究和试验发展

    229

    522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19

    677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42

    124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1.3%。负债合计16.4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14亿元(详见表13-2)。

    1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31.04 

    16.40 

    22.14 

     研究和实验发展

    0.97 

    0.68

    1.25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77 

    13.44

    17.0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30

    2.28 

    3.87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19个,从业人员0.1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8.0%196.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个,从业人员0.04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0%。负债合计0.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4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89个,从业人员0.4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2.4%109.3%(详见表15-1)。

    1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89

    4873

     居民服务业

    384

    155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41

    1879

     其他服务业

    164

    14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73.6%。负债合计5.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9亿元(详见表15-2)。

     

    15-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8.70 

    5.66 

    6.49

     居民服务业

    2.11 

    1.28

    1.7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47

    3.01

    3.19

     其他服务业

    2.12 

    1.37 

    1.53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21个,从业人员0.89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71.1%1599.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0.63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8亿元,比2013年增长269.5%。负债合计1.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9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75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35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82个,从业人员0.6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14.3%679.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54个,从业人员0.49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3亿元,比2013年增长92.4%。负债合计2.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0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74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1.05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05个,从业人员0.3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0.7%148.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0.0035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0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8 %。负债合计6.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41亿元。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8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75个,比2013年末增长31.1%;从业人员0.51万人,增长6.1%。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2.45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5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3.3%;新材料产业1个。

    )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17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934.1万元。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2.3%

    )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475个,比2013年末增长128.8%;从业人员1.36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8.6%;资产总计54.08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446个;从业人员1.35万人;资产总计53.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68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0.01万人;资产总计0.48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24亿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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