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多阶、分层、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最终抽样单位为住户,共调查登记人口近8万人。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6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00.2万人,比上年增加14.9万人,增长1.51%。占全省比重16.34%,比上年提高0.24个百分点。
二、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8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占总人口的86.3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0.83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36.2万人,比上年减少6.2万人,占总人口的13.62%。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514.57万人,占总人口的51.45%;女性人口485.63万人,占总人口的48.5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5.96,比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152.33万人,占总人口的15.23%,比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672.33万人,占总人口的67.22%,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175.54万人,占总人口的17.55%,比上年上升0.9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5%,比上年下降0.1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平均受教育年限11.25年,比上年提高0.12年。其中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28年,比上年提高0.1年。
六、人口自然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7.9万人,出生率7.98‰,与上年持平;死亡人口6.1万人,死亡率6.15‰,比上年下降0.0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口1.8万人,自然增长率1.83‰,比上年上升0.01个千分点。
七、县区人口分布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
|
地区 |
人口数(万人) |
全 市 |
1000.2 |
瑶海区 |
90.1 |
庐阳区 |
74.4 |
蜀山区 |
108.4 |
包河区 |
134.2 |
高新区 |
37.5 |
经开区 |
63.5 |
新站区 |
53.7 |
长丰县 |
84.2 |
肥东县 |
91.6 |
肥西县 |
101.5 |
庐江县 |
88.4 |
巢湖市(含安巢经开区) |
72.7 |
备注: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