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区统计局综合科工作人员 甘燕
解读时间:2025年7月31日
解读内容:全区2025年二季度数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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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从增加值占比来看,建筑业(21.4%)、批发和零售业(16.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13.9%)位居前三位。上半年,从对GDP拉动的绝对贡献情况看,批发和零售业拉动0.9个百分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拉动0.5个百分点、建筑业拉动0.5个百分点,位居前三位;房地产业是唯一下拉的指标,下拉GDP 1.3个百分点。
一产(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0.025亿元,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0.01%;可比价增长0.3%。
二产(工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8.6亿元,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24.58%;可比价增长2.8%,拉动GDP增速0.72个百分点。
工业增加值11.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3.3%,可比价增长4.9%,拉动GDP增速0.2个百分点。涉及两个核算指标“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和“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速”。
建筑业增加值77.1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21.4%,可比价增长2.4%,拉动GDP增速0.5个百分点。涉及一个核算指标“总专包企业在地总产值增速”。
三产(除去一产、二产以外的所有产业):实现增加值271.9亿元,增加值占全区经济总量的75.41%;可比价增长1.9%,拉动GDP增速1.48个百分点。
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0.5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6.8%,可比价增长5.6%,拉动GDP增速0.9个百分点。涉及两个核算指标“批发业销售额增速”和“零售业销售额增速”。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36.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0.2%,可比价增长5.2%,拉动GDP增速0.5个百分点。涉及三个不可控核算指标。
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7.9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2.2%,可比价增长3.9%,拉动GDP增速0.1个百分点。涉及两个核算指标“住宿业营业额增速”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金融业增加值45.7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7%,可比价增长4.1%,拉动GDP增速0.5个百分点。涉及三个不可控核算指标。
房地产业增加值37.8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0.5%,可比价增长-10.1%,下拉GDP增速1.3个百分点。涉及三个核算指标,可控指标两个“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和“除开发经营外的K门类营业收入增速”。
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50.0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3.9%,可比价增长3.6%,拉动GDP增速0.5个百分点。涉及三个核算指标,可控指标两个“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和“两大营利性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增速”。
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32.7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9.1%,可比价增长3.5%,拉动GDP增速0.3个百分点。涉及五个核算指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增速”、“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增速”、“教育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增速”、“卫生和社会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增速”、“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