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体育科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81581
监督电话:0551-64411617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以及设立站点审批流程图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体育科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81581
监督电话:0551-64411617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流程图
(适用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受 理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备案材料,允许当场更正。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清单》。备案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备案材料清单》,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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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对照法律法规,对备案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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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确认是否同意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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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同意备案的,出具确认文书;不同意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提出有关要求。及时送达。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90227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层次(类别)、分立、合并审批流程图
(适用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受 理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材料,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清单》,并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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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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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集体讨论,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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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的,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或者换发办学许可证。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90227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民办学校变更名称、举办者及终止审批流程图
(适用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受 理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材料,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清单》,并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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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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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集体讨论,依法依规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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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的,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或者换发办学许可证。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90227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流程图
(适用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受 理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备案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备案材料,允许当场更正。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清单》。备案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备案材料清单》,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备案材料清单》。 |
↓
审 核 对照法律法规,对备案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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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确认是否同意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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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同意备案的,出具确认文书;不同意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提出有关要求。及时送达。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0551-64490227
监督电话:0551-0551-64487814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流程图
公布认定信息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并通过新闻媒体、教育门户网站等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范围、受理期限、申报材料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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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幼儿园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承办机构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幼儿园需要补正的材料,限期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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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集体评议后形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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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根据审核意见,集体作出是否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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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下发文件并通过新闻媒体、教育门户网站等公布认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颁发牌匾。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学前教育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个月
服务电话:0551-64490227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流程图
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社区(街道)申请、填报申请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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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社区(街道)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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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对所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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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邀请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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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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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印制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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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件,办结。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体育科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个月
服务电话:0551-64481581
监督电话:0551-64477067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流程图
申报 申请人持《技术等级称号表》、成绩证明(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和身份证等)向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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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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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材料的结果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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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办理证件,通知申报人。 |
承办机构: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个月
服务电话:0551-64481581
监督电话:0551-64477067
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校车许可流程图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安全与规划科
法定时限:14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10230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公布认定信息 县(市)区认定机构通过新闻媒体、教育门户网站公布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受理期限、实施程序等信息,同时公布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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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员在限定期限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目填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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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在限定期限内到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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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员需要补正的材料,限期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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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将预认定人员名单通过教育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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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认定机构作出是否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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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向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551-64490192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流程图
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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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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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决定 学校统一将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上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分别作出合格、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结论。对拟注册合格的申请人公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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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复核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注册结论上报市教育局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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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结 签注和归档: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签注注册结论,通知学校对注册档案进行归档。 |
承办机构: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个月
服务电话:0551-64490192
监督电话:0551-6448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