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办幼教行业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瑶海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公办抓数量、民办抓普惠”,公民办并举的推进思路。在抓好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着力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扶持等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瑶海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瑶海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大幅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努力办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美好期盼。
一、发展状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借助小区配套园治理等契机,引导我区民办高端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转变,帮助民办幼儿园长期健康发展, 2020年以来,全区民办幼儿园总数由66所发展到2022年的83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园由58所发展到79所。全区无营利性幼儿园,无普惠园退出普惠的情况出现。
二、保育教育
组织全区幼儿园学习《规程》《纲要》《指南》的精神,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工作的意见》,制定《瑶海区幼儿园游戏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识字、拼音、计算、英语等小学化内容进入幼儿园教学区域。教研室以教研文化月、教研视导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自主游戏评选、案例研讨、游戏观摩、幼儿歌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领幼儿教师践行《指南》精神,回归游戏本真,科学开展一日活动,创设游戏活动区角,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等供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学习中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瑶海区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领导组,将治理工作纳入幼儿园挂牌督导事项,不定期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督导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无相关投诉。
三、收费及监管
(一)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根据《合肥市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认定工作。截至2022年,全区共认定ABC类普惠性民办园40所。根据《合肥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区财政按照600元/生/年的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高于省定标准。
(二)落实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合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全面落实《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合肥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按照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A类3000元/学期/生,B类3500元/学期/生,C类4000元/学期/生。按要求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过渡政策。普惠园及其他民办园均在区发改委进行收费备案。对政府给予免除房租的普惠园实行合同约价,收费标准适当低于同等级普惠园,达到让利于民的目的。
(三)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依据(合发改收费〔2020〕442号)规定的标准,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少数普通民办园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调价后区发改、财政和区教体局联合开展了收费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种违规收费、搭车收费行为。我区最高收费的一所民办幼儿园是合肥瑶海和平盛世幼儿园,收费备案价15000元/学期(实收11000元/学期)。
四、教师队伍
一是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购买社保、公积金。瑶海区认真落实省市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区人社局、教体局联合出台《瑶海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指导区域内民办幼儿园结合自身条件,参照执行。截至目前,全区各民办幼儿园均为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购买社保、公积金。二是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区内各民办幼儿园按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总体达标率为100%。三是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瑶海区于2018年制定了《瑶海区教育体育系统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民办园实行年检制,对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要求限期清退。自2016年开始将民办园教师纳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截至目前,专任教师持证率为100%;定期注册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