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延长公告】关于延长《关于发布瑶海区高危体育项目游泳馆(池)“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督措施的通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18 11:39  信息来源: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字体:  

    根据瑶海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要求,区教体局对本单位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发布瑶海区高危体育项目游泳馆(池)“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督措施的通告》(瑶教体〔2019〕3号)需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12日,现予以公告。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