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学生心理健康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多方协同共治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教联体”)及当前工作部署,现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将其视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关键环节。您提案中关切的核心问题与建议措施,与我区近期重点工作高度契合。今年6月,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瑶海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核心目标正是通过整合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社区及各类资源单位)的力量,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方案》已对您关心的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部署。在责任主体方面,明确了区妇联牵头负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及知识普及;区卫健委负责协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包括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并支持医务人员担任健康副校长;区教体局主导学校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筛查、档案建立及干预工作,要求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考评体系;镇街社区则需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公共服务,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活动,并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空间及假期管护。在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方面,《方案》建立了“教联体”信息共享机制,由多个工作专班(如精神障碍患者关爱管控、未成年人保护、学生群体关爱保护、心理援助指导专班)定期抄报信息,实现动态监测预警;同时,明确提出要依托省市12355平台专线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等社会资源单位为学校提供心理健康专业支持,如畅通就医转介通道、开放心理咨询服务等。在家长教育方面,《方案》设定了明确目标,要求到2026年区、镇街两级基本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100%中小学幼儿园和95%社区建立家长学校,形成覆盖全区的家长教育网络,学校需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在学校工作方面,《方案》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各项家校沟通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方案》虽未明确提及跨学段接手,但要求“实施定期心理健康筛查”和“对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为档案的延续性打下基础),并整合社会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在明确责任方面,《方案》通过建立“教联体”信息共享、矛盾纠纷化解(特别是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多部门协同的困境学生关爱帮扶机制(如“窗帘之约+”经验、“瑶聚工青妇共绘同心圆”品牌项目),为厘清责任、协同处置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路径。
基于《方案》的框架和您的宝贵建议,我区下一步将重点深化以下工作:一是加速推动“教联体”机制全面落地见效,特别是在长淮街道、龙岗街道筹备组、和平街道和大兴镇的试点工作中,重点落实您提出的“四方联动”心理健康支持机制,探索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构建更便捷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信息共享与支持平台,强化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站点的功能。二是着力提升家长学校的质量与实效,联合妇联、社区,丰富家长教育内容和形式(如您建议的入学前家长学校学习、亲子沟通工作坊、心理健康讲座等),切实提升家长识别和支持孩子心理健康的能力。三是进一步细化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规范要求,完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确保心理筛查、档案建立及分级干预流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加强专业师资配备与培训。四是持续深化部门协作,依托现有的信息抄报、专班联动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共同应对复杂个案,努力构建“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关心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与社会支持网络。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