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合瑶卫公罚〔2025〕4号

    发布时间: 2025-04-21 09:51  信息来源: 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肥市瑶海区卡布酒店 个体工商户 92340102MA8QP28914 皖合瑶卫公罚〔2025〕4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前台工作人员李雪等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340102358574877T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