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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14:39  信息来源: 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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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九条我委决定对合肥瑶海品圆口腔门诊部进行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据实反映。联系电话:64496298。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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