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发改委公共服务指南(主动服务)
(2021年本)
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47号)第十二条: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公开、发布公共信用信息。各市、县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公开、发布公共信用信息。各级行政和社会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发布公共信用信息。第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和各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可直接查询;非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经被查询主体书面同意后查询,查询自身的凭有效证件。各级行政和社会管理机构可直接查询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交换共享的信息。
2、《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合政〔2014〕185号):第五章第三节征信体系建设。通过“信用合肥网”披露信息,依法依规提供查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科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上,公开的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可直接查询;非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应当经被查询主体书面同意后查询,查询自身的凭有效证件。
五、服务流程
(一)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开的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流程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用合肥”网站直接查询。
(二)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非公开的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携带自身有效证件和被查询主体书面授权书等材料,向市信息中心办理查询申请。
2.受理:区发改委受理后,按要求核查申请人材料有效性。
3.查询:申请人材料经核查有效后,可通过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查询非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
六、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公地址、服务时间和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大楼711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咨询方式:电话:0551-64496566
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