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发改〔2023〕9号
关于印发瑶海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瑶海供电服务中心,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市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合发改能源〔2023〕430号),我委研究制定了《瑶海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瑶海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根据省市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突出外部设备安全保护、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外委分包等方面,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 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在相关行业领域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电力、油气管道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安责险等制度。各镇街开发区要督促属地企业和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体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紧盯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重点领域发力,切实消除安全风险。各镇街开发区要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电力领域
1、重点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存在用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违规堆放等危险作业管理缺失问题。
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为: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800千伏和1000千伏为30米;电力电缆线路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2.集中排查重点对象:国网合肥瑶海供电服务中心、各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各相关单位。
(2)油气长输管道领域
1、重点对重大风险点、特别是对高后果区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及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
2、针对第三方施工安全隐患摸排整改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及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等落实情况;
4、集中排查重点对象:各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各相关单位。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老旧管道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按要求完成老旧管道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将排查评估结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管道调查表、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管道检查表、场站设备与工艺检查表、场站仪表自动化检查表),外部隐患清单、管道本体隐患清单(含场站设备等)和其他隐患清单(含企业安全管理等)报送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发改委,报送省应急厅和省能源局。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同时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报送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发改委。
(四)监督检查抓严抓细,强化监管部门精准执法。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重点关注有关企业所辖能源管线等外部设备安全保护工作是否到位,涉及第三方施工和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下重要电力设施和油气长输管道防外破工作是否到位,大面积停电和油料气料泄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外委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要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开发区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重点要细化好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本级监管任务。
(二)及时整改闭环。依托电力设施保护三级监管等机制排查属地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隐患并积极协调处理,强化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各隐患问题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详细清单,完善台账资料,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按照事不过夜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难度大、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实施清单管理、闭环销号。
(三)强化指导协调。各镇街开发区要督促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同时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需要其他有关单位部门配合完成的治理任务,要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对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要依规问责。
四、阶段安排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各地发改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区发改委制定印发属地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二)企业自查(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各地发改部门组织开展好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庐州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各镇街开发区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监督检查。通过差异化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相关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区发改委建立落实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包联督导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各镇街开发区每月按要求报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信息(见附件),并将方案阶段性和总体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区发改委。
联系人:黄倩倩;联系电话:64498006;
电子邮箱:602299144@qq.com。
附件:瑶海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瑶海区电力、油气长输管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时间: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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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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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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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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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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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挂牌挂账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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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挂牌挂账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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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数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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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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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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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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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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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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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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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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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严格 精准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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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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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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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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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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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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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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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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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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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约谈通报有关镇街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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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区发改委对各镇街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2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的。
3.各镇街开发区报送数据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重大
事故隐患工作台账与调度表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