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信用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3年度社会粮食流通企业检查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自行发起
区发改委
全区粮食流通企业
基数4,比例100%
根据企业信用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差异化措施
2023年5月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