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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2 09:57  信息来源: 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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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民生办〔20231号

    瑶海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街镇开发区有关单位:

    2023年,市政府部署实施50项民生实事。经研究,我区实施其中34项,“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等16项无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促进就业(3项)

    1.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力争达到城市社区的60%。责任单位人社局)

    2.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配合宣传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

    3.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4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0.3万人。责任单位商务局)

    二、社会保障(2项)

    4.城区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依据市政府发布的标准及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实施单位:区财政局)

    5.新增20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认定1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民政局)

    三、困难群体救助(10项)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责任单位总工会、区民政局)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88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责任单位残联)

    8.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7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责任单位残联)

    9.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残联)

    10.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应补尽补责任单位残联)

    11.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8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实施单位:卫健委、残联)

    1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提高至277 //人;三、四级提高至185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277 //人。责任单位:民政局)

    1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8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责任单位司法局)

    14.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15.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结合全市实施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550人。责任单位残联)

    四、教育惠民(3项)

    16.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2043个、新增公办学位3540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7.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9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16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区委老干局

    18.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11万人次。责任单位:

    五、卫生健康(3项)

    19.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788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6803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

    20.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委)

    21.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39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责任单位妇联)

    、交通出行(1项)

    22.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15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586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文体服务(3项)

    23.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五看一游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责任单位文旅局

    24.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6个城市阅读空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实施单位:文旅局)

    2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9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城乡建设(5项)

    26.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7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实施单位:区住建局

    27.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8万套、基本建成0.08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8.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绿管中心

    29.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新建、整治改造提升菜市场5个。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0.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7个以上。责任单位总工会)

    、公共安全(4项)

    31.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配合全市开展的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责任单位发改委)

    32.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3.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责任单位瑶海公安局)

    34.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街镇开发区、各部门要把民生实事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的责任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要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附件:2023年瑶海区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瑶海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22

    2023瑶海区民生实事推进措施

     

    一、促进就业(3项)

    (一)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力争达到城市社区的60%。责任单位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行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力争4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 6000 /年标准给予奖补,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 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

    3.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92个左右,开发公益性岗位2520左右,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配合宣传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

    2.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加强求职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性宣传

    (三)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4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0.3万人。责任单位商务局)

    推进措施:

    1. 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开展岗前回炉培训、创业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对获评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5万元/家、1000/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2.强化员工制企业培育,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3.开展家政专场招聘和劳务对接活动,提供保洁、月嫂、护理等家政岗位。对符合条件吸纳人员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4.开展放心家政进社区进商圈、发放家政惠民消费券活动,依托合肥家服平台为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家政服务人员发放合肥市家政服务证,形成可查、可评、可追溯的信用体系

    二、社会保障(2项)

    (四)城区低保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7%依据市政府发布的标准及时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实施单位:区财政局

    推进措施:

    1.统一部署,自202371日起,城区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6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24元,并按不低于1.3倍同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按照属地保障原则,区财政统筹列入年度预算,并做好统筹指导。

    2.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区民政和财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3.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中央、省、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在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财政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元,提标资金由市与区分担。

    (五)新增20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培育不少于1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市级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原则上按照15万元、5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

    2.落实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引导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对认定为省级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

    3.加强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指导,规范开展认定工作。

    三、困难群体救助(10项)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责任单位总工会,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区总工会、区民政局依据职责范围,持续开展困难职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动态管理

    2.区总工会开展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30人、子女助学9人、医疗救助4人。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

    3.区民政局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比照上年度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的自然增长机制。自20237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不低于2420//月,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887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责任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383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1.8-2.1万元实施。

    2.9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为5名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4名适配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补助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

    3.561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205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依据合肥市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八)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75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责任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九)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4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2.按照每户6000元标准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将相关工作纳入2023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绩效。

    (十)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应补尽补责任单位残联)

    推进措施:

    1.对入学前为合肥市户籍的全日制高校残疾学生(含持有军残证的残疾学生),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 25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3500 元标准给予补贴。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5000元和研究生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已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补贴1000元。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每年资助人数根据实际申报人数,应补尽补。

    2.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每年资助人数根据实际申报人数,应补尽补。

    3.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从各级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经费支出。

    (十一)完成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普遍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为8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实施单位:区卫健委、残联)

    推进措施:

    1.区民政局落实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措施

    2.区卫健委结合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爱工作,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区残联结合“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做好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

    2.按照每户3000元补助标准进行适老化改造

    (十二)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提高至277 //人;三、四级提高至185 //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277 //人。责任单位民政局

    推进措施:

    1.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明确两项补贴的补贴范围,严格落实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2.坚持调度督导制度。开展月调度,召开推进会,通报全区两残工作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举措;会同区残联对街镇开发区开展联合督导,直接到基层调研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查看档案,现场核对数据,交流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督促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提升补贴发放精度。

    3.实现残疾人补贴精准发放。强化政策宣传。指导街镇开发区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低收入认定、低保审定、评残等时机,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主动服务功能以及电话告知、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提供主动服务,宣传告知政策,协助当事人申请补贴。强化系统使用。督导街镇开发区科学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严格按照系统流程进行申请审核和补贴发放,确保申请、审核工作规范,发放数据精确。加强数据比对。通过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及时准确获取残疾人办证、社会救助、殡葬、两项发放等数据,认真进行大数据比对,找出问题线索,认真查证改进,避免出现应享未享、叠加享受等问题。

    4.坚持动态调整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根据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提升,202371日起,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 259//人调整为 277//人,三、四级由173 //人调整为18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 259//人调整为 277//人。

    (十)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80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规范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等程序,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依据上级法律援助质量深化年活动部署,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细化、实化监督措施,做好案件的跟踪回访,确保所有案件符合质量标准。

    3.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各类宣传节点为契机,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平台向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渠道及联系电话,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利用率。

    4.健全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衔接配合机制,及时指派辩护律师,安排值班律师参与法律帮助,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落实到位。

    (十)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

    2.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重点帮扶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3.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其中省级资金按目标任务人均不低于5000元标准对帮扶对象进行补助。

    (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结合合肥市实施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每年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550人。(责任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按《合肥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合残联〔20211号)、《关于调整部分惠残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合残联〔202210号)标准实施,所需资金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3.按照 2023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及时将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持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确保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教育惠民(3项)

    (十)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育服务机构托位2043新增公办学位3540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和5000人以上的新建小区,分别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6个和9个班建制的幼儿园,统筹解决周边已建成小区幼儿园配套不足、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问题,同时为开设2—3岁托班创造条件。通过综合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

    3.逐年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5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年,区级原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最低补助标准的,不降低标准。

    4.加强政府引导,建设1县级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加大普惠供给,全区至少建设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强化示范引领,建设不少于4家区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落实财政补助,在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市、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给予新增托位、收托运营、职业技能培训、市级示范奖补。区级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十)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9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16万人左右。责任单位:区委老干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四个一批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街镇开发区及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3.16万人左右。

    2.对改建的公办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和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

    3.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8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十八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0.11万人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各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助资金,加快经费拨付进度,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通过各级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积极推进资助认定、资金发放工作信息化建设,保障资助人员认定更精准,资助资金发放更安全。

    4.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编印政策简介、暑期资助热线、资助政策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五、卫生健康(3项)

    (十)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为4788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服务,为6803名适龄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口腔健康教育,推广窝沟封闭等适宜技术,为适龄儿童提供口腔疾病干预服务。

    2.每新增1名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按照160元(40/颗牙*4颗牙)的标准,每新增1名儿童局部涂氟按照3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55承担。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临床实施、复查督导等工作,确保适龄儿童牙齿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二十)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不断完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管理网络;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域特性,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随访和保健管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3.免费提供29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筛查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新生儿78元的标准(苯丙酮尿症初筛20元、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初筛28元、听力初筛30元)补助,另外27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资金由市级财政补助,不包括复筛和诊断费用等。

    (二十)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39人次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责任单位:区妇联)

    推进措施:

    1.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2.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要加强对各级妇联、卫生健康、财政、民政和筛查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员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六、交通出行(1项)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15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586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在停车设施普查的基础上,分析总结现状城市停车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分区规划,明确规划年停车需求总量及各停车分区差异化停车需求;按照适度满足基本车位、从严控制出行车位的原则,统筹配置城市停车资源并确定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项目。

    2.加大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对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停车难区域的停车设施进行改扩建平改立;对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等依法依规新建或改建停车场;充分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短期内不具备供应条件的零星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等。

    3.配合完善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主动融入城市大脑,通过数据整合、数据应用、数据赋能。突出重点、热点区域,持续推进停车场数据深入对接。

    八、文体服务(3项)

    )开展第十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对五看一游一计划消费实施补助。(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按照《关于印发<“520”合肥文旅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文旅发〔202362号)文件要求,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2023“520”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通过开展消费惠民活动、打造文旅消费品牌、创新消费场景等具体内容。配合实施全市文化有礼 全民畅享第九季高雅艺术文化惠民活动,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

    2.聚焦年轻消费群体,力抓城市更新,围绕龙湖车桥新界、长江180文化艺术街区、徽商二号门、文一时埠里、中国服装原创设计基地“五朵金花”,让老工业遗存焕发出新活力。着力打造集吃、喝、玩、乐、购、娱于一体的城市微度假新地标,不断深化文体商旅融合发展,吸引新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集聚。

    )推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16个城市阅读空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实施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成立由宣传、财政、文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委综合考核、意识形态巡视(巡查)督查事项及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鼓励对社会资本参与阅读空间建设的阅读机构给予运维扶持补贴。

    十五)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全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9个。(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统筹利用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中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区级体育事业补助资金,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

    3. 对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用途的,且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根据需求应保尽保;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积极盘活空闲空间资源,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

    九、城乡建设(5项)

    十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7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实施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实施充电运营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充电设施运营商按政策年度给予0.4/kwh0.2/kwh的运营奖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充电服务领域,扩大我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加大行政机关所在地商业网点医疗机构、党群服务中心、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

    3.简化审批流程。在既有建筑物、场地内停车位增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于本市内同一运营主体建设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可采取打包备案的形式,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备案效率。

    4.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充电设施发展专项规划,加强与综合交通、停车设施、能源供应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并及时将充电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相关规划,加强存量空间利用,整体把握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用地需求等。

    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8万套、基本建成0.08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落实有关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依规减免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3.通过调度会、印发通报、现场督导、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十八)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新建口袋公园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绿管中心)

    推进措施:

    1.优先考虑贴近百姓身边,统筹安排口袋公园选址和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充分利用城市主要道路交口、地铁出入口等,见缝插绿、破硬增绿,因地制宜建设街头游园。努力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2.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落实口袋公园的建设运维资金,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3.口袋公园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将口袋公园养护管理纳入城市园林绿化日常管理范畴。

    )实施文明菜市行动,新建、整治改造提升菜市场5个。(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实施文明菜市行动,省级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整治和改造提升,达到标准的按照投资额的30%、最高30万元(新建项目最高5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按照《合肥市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市区两级文明菜市财政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注入资金、参与城乡菜市整治改造和运营管理。

    2.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商业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根据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3.扎实推进三规范、两强化,实现功能区域、停车管理、经营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监管、氛围营造持续强化。

    三十)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新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7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1.新建7家以上、提升26家,累计完成33家以上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

    2.积极争取市级驿站建设奖补资金,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等方式加大建设投入。

    3.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公共安全(4项)

    三十一)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配合全市开展的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实施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惠民菜篮子门店优先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及放心粮油示范店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打造80家以上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围绕全主要商圈、街区、市场等消费集聚区,大力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激励经营者落实消费纠纷先行和解责任,优化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打造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0家以上

    2.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应用场景,加快实施信用赋能、放心消费工作,结合信用评价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三十三)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责任单位:瑶海公安分局)

    推进措施:

    1.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切实发挥警格+网格劝阻宣防作用,推进无诈系列主题创建,压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街居等防范主体责任。

    2.建强区级反诈中心,增加专业力量,强化反电诈系统建设,提升预警反制能力,加强反诈劝阻专门队伍建设,提升预警劝阻质效,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3.常态组织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震慑力度,健全案情会商等机制,统一执法思想,确保打击质量。

    三十四)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200批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结合监管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制作投票问卷,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当期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抽检。

    3.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4.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合肥市瑶海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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