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6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书面反馈至545010113@qq.com邮箱。
联系人:刘唯伟,电话:64498156。
附件1:《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
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稿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本市瑶海区东部、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至瑶海区边界,南至瑶海区边界,西至龙岗路-月亮湾路-障山路-裕溪路-钟油坊路,北至淮南东路-瑶海区边界。涉及瑶海区大兴镇兴集社区、钟油坊社区、四岗社区、伏龙社区、东岗社区。片区总面积346.0894公顷,其中农用地109.3794公顷,建设用地228.4518公顷,未利用地8.2582公顷,拟征收的土地面积119.1428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一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片区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推进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征收与落实,有助于优化瑶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二是实现高品质城市更新的需求,满足城市开发,塑造重要节点的城市形象,提升人居空间品质,增加片区的吸引力。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特殊用地和陆地水域。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居住生活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编制依据《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全部位于《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居住项目和公服项目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2025年,方案实施符合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51.65%。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在宜居方面,提供城镇住宅用地空间,满足居民在此安居乐业;在生活设施配套方面,规划建设社区服务站,为片区提供行政、医疗、养老、福利等公共服务功能;在教育水平方面,规划新增小学、幼儿园。
附图1: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位置图
附图2:合肥市瑶海区东部新中心核心区东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