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发改投资〔2025〕14号
关于伏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立项的批复
瑶海区大兴镇伏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伏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社区对群众的服务功能,满足社区的发展需要,原则同意对伏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项目予以立项。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合肥市裕溪路与家朋路交口东南角裕彭佳苑小区北区S2配套用房第二、三层,室内总建筑面积约2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裕彭佳苑配套用房第二、三层室内、室外进行设计、装修改造,设置党群活动、党群教育、会议、文体、咨询援助等功能室和社区群众办事及日常活动的场所。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21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大兴镇伏龙社区自筹解决。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土保持、节能等相关手续,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为2502-340102-04-05-535334
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