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海选”107位民生工程义务监督员集中亮相
9月14日,瑶海区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民生工程群众义务监督员聘任仪式,全区107位监督员济济一堂,集中亮相。监督员是通过“海选”程序,经群众自主报名后,历经社区、街道、区民生办层层筛选,顺利“晋级”而产生的。仪式结束后,各位监督员还接受了民生工程政策知识的集中讲解培训。
2018年瑶海区在民生工程实施推进过程中,注重精准管控,强化群众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增强实施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监督活动常态开展。全区制订下发《瑶海区民生工程群众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对监督员开展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日常管理、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建后管养等监督活动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监督员要每半年度报送一次义务监督活动履职总结;每名监督员每年提交的民生工程意见建议、信息报送不少于4条。区民生办按期开展监督员考核工作,对长期不履行监督员义务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解聘。
二是监督过程规范有序。义务监督员每届聘期2年,监督员参与民生工程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员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区民生办负责监督、考核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街、镇、开发区负责日常的管理、联络工作,做到经常听取监督员对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办理和落实。同时为配合监督员工作,瑶海区设立社情民意专线,按月向义务监督员汇总通报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反馈。
三是注重实效多措并举。该区不仅持续开展监督员民主监督活动,同时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开展民生工程巡查。区人大代表累计对民生工程开展12次专题、专项实地调研;瑶海区政协将民生工程的实施全程纳入民主监督范围,真正将民主实施落到实处。全区2018年新上线民生工程“微反馈”系统,群众只需要添加“瑶海民生工程”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反馈”渠道,就可以针对该区2018年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设。无论咨询类或投诉类问题,全部要求15天内解决完毕,将群众活动感贯彻民主监督过程始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