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大食堂里欢笑多

发布时间:2017-09-20 16:14 作者:财政局 来源:瑶海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居家养老的支持作用,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为方便辖区独居、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日常用餐问题,和平路街道于20147月在辖区设立首家“社区大食堂”。大食堂位于和平路街道茂林路社区和教巷内,是利用原安徽纺织总厂移交街道管理的闲置房产建成的。历经三年的成长,社区大食堂建设已成为辖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营。和平路街道对社区大食堂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经营,制定了一系列社区大食堂的监督和管理细则,明确了经营单位的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制度上确保了社区食堂的“公益性”本质。社区大食堂以服务社区居家老人为主,在社区食堂内不设包厢,不卖烟酒,仅为辖区居民提供日常三餐饮食。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天对食材的选购、菜品的选择到工作人员的服务细节等进行监督,从根本上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确保了社区大食堂的经营行为在政府可管、可控的范围内。

    微利经营,指向性补贴。设立专项经费预算,采取对7079岁居家老人在社区大食堂就餐给予财政补贴10%80岁以上居家老人,一、二级残疾人,一、二类低保户家庭给予财政补贴20%,补贴通过大食堂就餐卡充值的形式,经社区、街道审核后逐月发放。1-8月份,和平社区大食堂就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52万元。同时社区大食堂采取薄利多销的方式运营,例如市场上生鲜包卖1元、1.5元的时候,社区大食堂包子0.75元一个,这是大食堂微利经营的一个剪影,在社区大食堂,日均消费20元可以保障居家老人享受到超值的一日三餐,正是这样的惠民举措获得群众交口称赞。街道定期对运营企业进行绩效考核,既保证了大食堂对辖区老年人、弱势群体的服务水准不降低,同时为保障运营企业的可持续运营,取得了政府形象和企业经营的双赢。

    采集需求,个性化服务。社区大食堂应群众需求而生,在服务居民中成长。定期与社会运营公司进行对接,通过开展调查问卷的形式,采集群众需求,充分利用大食堂的阵地,有针对性地实施了一些便民、惠民的服务举措。如针对春节传统节日,开展了“圆子年货订制”活动,解放了居家老人大量的食材选购、制作时间;依据回访数据,对辖区空巢、独居老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实行“爱心送餐”,由食堂工作人员免费将餐点送到居民家中,解决辖区行动不便的空巢和孤寡老人吃饭难问题。让老人们足不出户便能享用到营养丰富、美味可口、干净放心的饭菜,用真诚的服务关心、关爱居家老人群体,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捷的服务。大食堂同时也成为街道社区了解民生工程保障对象生活状况的一个“窗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社区大食堂的运营对辖区居家老年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每到早中晚餐点的时候,大食堂内人头攒动,坐满了前来就餐的居民。通过社区大食堂平台的建设,不仅解决了居家老人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不便,把政府的民生政策直接送到“家门口”,更能让居民通过这一平台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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