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行动】之七:合肥市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摸清市区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2023年完成市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指标,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9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到2025年底,构建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合作、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突破3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3.5万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摸清每个区、每个单元、每个地块的停车设施现状情况,以及市区范围内道路、小区等各区域可用于临时停车但未进行施划的停车空间,建立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形成分析报告。2022年9月底前,完成市区停车设施普查。
2.加快专项规划编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需要和停车供需关系,从停车普查数据入手,在停车位共享、小区内部挖潜的基础上,科学计算老旧小区停车缺口。通过构建“分区差别化”停车供应体系,重点保障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兼顾公建项目出行车位需求。采用“内部挖潜、外部共享”等综合性举措,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管理。2022年启动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2023年编制完成。
3.提高配建停车泊位指标。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力争提高至1∶1.2到1∶1.5。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新建中小学、幼儿园适当提高相应配建指标。2023年3月完成配建标准修订工作。
4.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对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停车难区域的停车设施进行“改扩建”或“平改立”;对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学校操场、人防工程等依法依规新建或改建停车场;充分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短期内不具备供应条件的零星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等。2022年,建成三里庵国购广场自走式停车楼、东部新中心郎溪路公共停车场等项目,推进全民健身中心改造停车场、园博园停车场、敬亭山游园及地下公共停车场等项目建设。
5.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节假日停车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满足临时停车需求。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运后,视情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位。2022年底形成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
6.加强换乘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结合轨道站点同步建设“P+R”停车场,对有条件的公交场站等建设“P+R”停车场。2022年加快推进轨道交通4号线伊宁路“P+R”停车场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5个“P+R”停车场。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7.加强智慧停车管理。深化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将停车资源信息归集至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城、一网、一平台、一APP”,促进停车资源的高效调配和共享利用。推动将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率先纳入开放平台。深化数字技术与停车管理的全面融合,力争实现“精准调度、秒停无忧”、“无杆进出、无感支付”,打造“合肥停车”APP高效、便捷、舒适的全域智慧停车场景。2023年3月完善平台相关功能。
8.推进停车资源共享。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率先错时开放、实现共享、形成示范;在停车矛盾较大的商业区、居住区,推行“办公停车+社区停车”共享模式。各区、开发区负责本地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2022年盘活共享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到2025年盘活共享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
9.完善停车收费模式。全面梳理现有停车收费政策,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市区路内泊位实行首个30分钟免费停车,夜间免费停车。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除高铁站、机场的快速接客区域外,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每天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2023年底前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体系。
10.提升停车设施配套服务。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需将桥架和管线等供电设施建设至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30%比例的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和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3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新(改、扩)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上立体停车楼停车位超过100个的,允许配建洗车店、便利店等便民商业设施,建筑面积需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
11.推进“双智”试点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方案,加快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及标准体系,推进经开区智慧物流示范区、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合肥港智能网联信息化改造及自动驾驶场景应用等项目建设,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2023年底前,“双智”试点工作完成住建部、工信部评审验收。
12.加强停车设施监督。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从事收费停车服务、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擅自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便民停车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停车设施用地政策,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
(三)强化督导评价。工作专班按需召开调度会,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评价并通报。市直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