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行动】之六:合肥市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8 15:22 作者:民生办 来源:瑶海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目标任务

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让快乐健身融入生活、成为常态、全民享有。

2022年,新建200公里健身步道、骑行道和100公里绿道,完成30%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更新迭代。

到2023年底,累计新建300公里健身步道、骑行道和200公里绿道,力争全面完成全市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提升和未配建健身设施居住小区的配建工作,社区普遍配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5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骑行道和300公里以上绿道建设任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全覆盖,社区、行政村普遍配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三级设施网络。到2025年底,县(市、区)、开发区“五个一”〔体育馆、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体育设施全面建成,行政村(社区)“两个一”(室内健身俱乐部、室外健身广场)体育设施全面建有。2022年,乡镇(街道、大社区)“三个一”(小型室内健身馆、室外全民健身广场、笼式多功能运动场)体育设施全面达标。

2.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标准。规划为居住用地用于新建居住小区的,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按规定纳入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严格用途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在居住区内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健身步道一般宽1.5米,采用彩色沥青等材质铺设。

3.加快健身器材更新升级。对未配建健身器材和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配全补齐健身场地设施;对已建成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从2022年起进行更新升级,到2023年全部完成。

4.构建健身步道网络。重点建设“一园一带一圈十峰”:环城公园健身步道加快优化路线和标识,减少红绿灯阻隔,实现步道系统互联互通;南淝河健身带加快两岸健身步道及沿岸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贯通、连接;环巢湖健身圈加快沿岸健身步道(含骑行道)改造、升级、贯通,鼓励建设户外露营目的地和体育场地设施;“合肥十峰”(大蜀山、紫蓬山、四顶山、浮槎山、银屏山、冶父山、白马山、鼓山、牛王寨、姥山)登山步道加快完善相关标识、休息驿站等配套设施,打造集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5.全面推进“体绿结合”。新建公园要将健身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同步投入使用、统一管理维护,原则上体育场地设施的面积不低于公园占地面积的10%。“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要新建1个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在滨湖区域谋划、建设1个以上体育主题公园。对逍遥津公园、新海公园等已建成的公园因地制宜配建一批体育场地设施。

6.建设社区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街道、社区梳理整理公共用房和空置可利用土地,到2025年底前,分级分类新建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200个,并可实现“夜间点亮”,吸引社会力量对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进行运营管理。

7.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共享。到2025年底,符合实施安全隔离改造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全面做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开放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8.加强日常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管护纳入社区和乡村公共服务体系。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

(二)实施赛事活动提品质行动

1.打造区域赛事中心。每年举办5项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完善全民健身10大赛事体系,用好园博园百姓舞台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塑造市级赛事品牌。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力争各打造1-2项特色赛事活动品牌。乡镇、街道(大社区)每年组织群众性运动会,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激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推行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价,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全市单项体育协会每年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不少于100场。

3.创新赛事活动形式。利用互联网、智能穿戴、移动通讯等渠道,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体育赛事,引导市民积极参加健身锻炼。

(三)实施健身指导到身边行动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认证200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社区、行政村社会指导员作用,完善激励引导机制,提升一线服务率和健身指导效果。

2.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市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每年完成5000人次体质检测。到2025年,各县(市、区)、开发区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全部建成。

3.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6次以上;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开展志愿服务6次以上。

4.推动体卫融合。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医生体育健身服务能力培训,增强乡镇(街道)和社区医生开具运动处方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

(四)实施快乐健身智慧化行动

1.打造智慧健身新载体。依托皖事通、合肥通等,建设智慧体育云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健身订场、赛事报名、健身指导、在线健身、器材报修等便捷高效服务,实现体育便民服务“一网通办”。

2.加大智能设备在体育领域应用。探索设立“运动银行”,鼓励市民经常健身、在线打卡。到2025年,现有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服务改造全部完成。

3.健全体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体育健身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年卡、会员卡等预付费日常监管,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心的健身消费环境。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快乐健身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及体育强省资金,加大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留存部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支持力度,县(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当年全部用于体育事业发展。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闲地、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向社会公布。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利用城市空闲用地、边角地、高架桥下、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健身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赛事活动奖补政策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督导评价。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快乐健身行动”进行协调、调度、测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机场、高铁站、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广告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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