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行动】之一:合肥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8 15:26 作者:民生办 来源:瑶海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2022年,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市区范围实现全覆盖,五县(市)城区、乡镇街道驻地村(居)实现全覆盖;2025年,全市所有社区(村)实现全覆盖。2022年,“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50%,2023年达到60%,2025年达到90%以上。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肥来肥就业。2022年,高校毕业生留肥就业率达到50%,2023年达到52%,2025年达到55%;2022年,新引进大学生不少于25万人,2023年不少于27万人,2025年不少于30万人。

(三)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10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8万户次,达成意向数不少于2.1万人。每年新增技能人才7.1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1万人。重点产业链企业动态缺工率不超过5%。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行动

加大市场开拓和岗位开发力度,扩大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入驻企业规模,力争2025年入驻企业超10万户、居民注册用户超150万人。深化与皖事通、信易贷等合作,加快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技术迭代升级,提高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争创国家公共就业服务提升示范项目。

(二)大力开展“两诚两为”行动

实施“诚邀外地大学生来肥就业,诚请在肥大学生留肥就业”行动。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800个以上,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在原有就业见习岗位基础上,新增4100个临时性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招募4000名2022年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小管家”。完成省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任务,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其中水电气、公交、地铁等领域国有企业岗位增加比例不少于5%。

实施“为企业找员工,为求职者找岗位”行动。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即每周三举办1次招工会、每周六举办1次招才会,平时举办N场各类特色招聘会。广泛运用空中宣讲、带岗直播等线上招聘方式,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精准推送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

(三)大力开展农民工就地就业行动

优先帮扶有劳动能力且有在本地就业意愿的家庭,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75万人次以上。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力争到2025年,农村居民新进入二、三产业就业人数达到10万人。

(四)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合肥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五)大力开展困难兜底行动

依托“12345”热线、市国有人力资源公司、社区“三公里”就业圈等平台,精准开展“政府免费帮您找工作”活动,使有就业需求的困难群体都能得到就业服务,使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0800个左右,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2年,在原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新增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4200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由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六)大力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攻坚年行动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落实用工包保服务责任制,“一企一策”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深化与皖北等劳务输出地合作,建立区域对接、县县对接、乡企对接的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开展常态化劳务用工招聘活动。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协作联盟城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支持外地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输送学生来肥就业。

(七)大力开展技能提升行动

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0万人次以上。稳步扩大系统培养技术工人规模,提高高级工培养比例,在校生规模稳定在8万人左右。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八)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

充分发挥市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作用,升级完善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全面推广“共享用工”模式。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案件查处曝光,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1.“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加快推进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加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政府奖补资金。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2.“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4.阶段性稳就业补贴。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5.重点群体就业补贴。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我市企业求职的,发放500元至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照2000元/月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园区房租、水电气补贴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强化督导评价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向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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