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关于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9-21 10:56 作者:钟根 来源: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2017年区住建局通过三轮征求意见在所有国有土地征迁项目中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政策。一是征求群众是否同意征迁。二是拿出地段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给老百姓算明白账,目前已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小区补偿款单价与地区房价持平;货币化安置市民在货币化补偿款范围内购买二手商品房减免税费。三是签订协议,交房立即发放货币化补偿安置款,充分发动老百姓积极性。其中轨道4号线项目共涉及国有土地住宅303户征收面积1.66万平方米,250户选择了货币化安置。铜南小高炉项目共涉及国有土地住宅212户征收面积约1.2万平方米,目标全部实行货币化补偿,目前已有171户选择货币化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剩余41户正在做动员工作。
    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合适的货币化补偿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
    二是打通货币化安置与商品房去库存通道。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以政府组织群众自主购买、货币化补偿,或者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采购方式回购商品房房源作为安置房,将货币化安置常态化。
    三是加大货币化补偿安置宣传力度。征迁工作中,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准确地向媒体发布征迁工作信息及补偿安置政策。加强对征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法治培训,建立一支法制观念强、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熟的动迁队伍,给被征迁户讲清政策、算好明白帐,引导居民转变思想观念,在旧城及棚户区改造中更多的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模式。
    四是完善货币化补偿安置资金保障体系。在实施货币化补偿安置中,所需资金数目较大,在市区级财政保障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加强对落实到账的资金监管,建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已经签署货币化补偿安置协议的,及时发放货币化补偿安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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