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免除发票工本费

发布时间:2012-01-09 08:28 来源:合肥晚报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自2012年1月份起至2014年12月31日,包括合肥在内的地税系统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

  今后三年内,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经地税机关审核后,即免收发票工本费。此外,对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纳税人,再次申请领购发票的,地税机关直接免收发票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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