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东部新中心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对标看齐,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推进巡察整改
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巡察整改,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反复强调,强化“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政治上的高站位保证了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通过召开党工委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部署,引导合肥东部新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政治体检,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对标对表,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以对党无比忠诚、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动、督促领导班子、各处室、机关党支部、东投公司坚决抓好整改。市委巡察反馈后,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处室、东投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工委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承担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督办等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汇聚合力,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党工委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中会审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细化措施,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针对3个方面9类24项整改任务,查找24条症结原因,明确60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由至少一位党工委成员牵头负责。2月18日上午,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听取并研究通过《中共合肥东部新中心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合肥东部新中心下一步整改的路径和具体行动。同时,制定了《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工委及时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在党工委的要求和带动下,各处室、机关党支部和东投公司迅速行动,查症结、找差距、谋措施、定方案,认真落实清单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跟踪督促调度,狠抓任务落实。党工委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定期分析汇总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盯紧抓实、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党工委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党工委成员均定期督查分管处室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调度督促整改工作。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整改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及时滚动更新进展情况,并向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按照措施可操作、责任可明确、政策可落实、目标可实现的原则,对指向明确、能够即行即改的整改事项,分别明确整改时限;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明确4月底前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立行立改、马上就改,能按时的决不拖延,能提前的尽力往前赶。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逐一审核查验、核准销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力求整改成效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各方检验,努力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做好结合文章,注重标本兼治。党工委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东部新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既解决好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注重从政治的高度和思想的深处查找原因,从体制机制上谋划举措,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和巩固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与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东部新中心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真正严起来实起来,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确保取得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照单全收、照单全改”的政治决心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把巡察作为对东部新中心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用好市委巡察组开出的政治诊疗“药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整改补短板、堵漏洞,以整改严纪律、正作风,以整改严管理、促规范,以整改保落实、促提升,务求达到“治病防病、强身健体”的效果,推动东部新中心党建和业务工作全面过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1)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多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层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讨不深入,新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度,制定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并按季度制定学习安排。每月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不少于1次,丰富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内容。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交流研讨3次、专家授课1次,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专家报告会1次,参加宣讲团报告会5场。印发学习材料汇编,发放政治理论学习书籍,打造党员活动室和红色读书室,为个人自学做好保障。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学习实效,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中,明确2021年度十二项专题学习重点,包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并要求各处室、机关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项目落地等方面内容的学习。三是要求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实际工作撰写不少于1篇学习调研报告,并向瑶海区委宣传部报告,2020年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成员完成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5篇。
2.政治建设有待加强。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细则》,制定《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安排计划》,按计划扎实开展相关工作。重点结合党史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力戒形式主义教育以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查找自身不足。2021年2月2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辅导讲座,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促改。3月24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党工委成员分别围绕党史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题开展了学习交流研讨。二是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印制《谈心谈话记录表》,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原汁原味记录谈话内容,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清单。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检视剖析问题、改造主观世界、凝聚思想共识、增进班子团结的目的。三是严肃召开了合肥东部新中心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逐一按要求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规范记录会议内容。
(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制定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和报告,提交党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制定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和执行程序。规范办公家具、电器设备等物品采购程序,明确办公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购置的会议审定范围,严格按制度执行。三是在制度中明确主任办公会与党工委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审定范围,确保重要事项程序合规。
3.推动落实战略性部署下功夫不够。
(4)“跳出瑶海”东向发展的理念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载体,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东部新中心的决策部署、战略布局,提高思想站位,筑牢全局观念。集中学习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结合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力争每月要有一个项目开工或竣工、投产、开业等”的批示精神及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开展交流研讨,谋划2021年度工作。二是开展参观调研,组织干部赴广州、南京、上海等地考察工业污染地块修复模式、老旧厂房改造项目和中小学建筑,学习先发地区成功经验。合肥东部新中心机关党支部联合东投公司党支部于3月10日赴新桥科创示范区参观学习,增强抢抓合肥市构建“一区四级”战略机遇的信心,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三是充分利用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资源优势,定期调度,强化对“两区一县”工作统筹谋划和整体推动。积极对接包河、肥东区域,统筹考虑东部新中心的规划布局、项目建设等内容,对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土地出让和使用,明确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接肥东县相关单位,明确了大众路以东至绕城高速区域约10.2平方公里的“东部新中心协调发展区”。明确包河区要尽快启动青年港湾项目(南淝河右岸)前期工作,堤岸退让工作要求在2022年汛期前完成。
(5)统揽协调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调度机制,每周及时与相关单位部门对接,推动和保障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召开,2020年11月以来已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及专题会议14次。二是加强对“两区一县”规划衔接,在领导小组会上统筹调度了东部新中心总体规划和控规、详规编制统筹实施情况、合肥东部新中心“两区一县”2021年经营性用地上市计划等。推动召开东部新中心“两区一县”规划统筹工作会、肥东片区规划工作推进讨论会、青年港湾规划建设工作推进讨论会等业务会议,进一步丰富完善东部新中心规划设计体系。同步跟进包河区淝河镇总规修编工作,在相关会议上明确提出应落实《东部新中心概念性规划暨城市设计》关于该区域总体城市设计控制与引导的内容。三是统筹好“两区一县”重点项目,编制东部新中心大建设计划,强化计划执行,跟进项目进展。按照“基础设施优先、启动区优先、环境提升优先”的基本原则,系统研究编制东部新中心2021—2023年大建设计划。其中2021年力争续建、新开工项目53个,年度计划总投资73.08亿元。截止目前,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4项,已全部开工;续建项目全面提速。二季度计划项目中,南淝河景观提升、龙湖苑等项目实现提前开工建设。今年还将全力保障合肥一中东校区、市儿童医院、市博物馆等公服项目开工建设,高标准建设好马(合)钢工业遗存建构筑物防腐除锈工程、青年创意田园二期等项目,尽快形成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
(6)创新办法破解难题努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进度,组织专家团队,结合项目建设时序,科学合理开展研究,编制了《合肥东部新中心瑶海片区工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五年实施计划》,重点项目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进度计划有序推进。其中:马(合)钢地块修复技术方案已通过评审(地铁6号线污染地块修复方案于3月12日通过评审,东南、西北及中部片区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方案于4月12日通过评审),正在加快推进招投标与施工工作,预计2021年7月底前进场施工;氯碱化工地块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和工程实施准备,西区、东一、东二、东三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已通过评审待备案,修复技术方案已编制完成,4月26日组织召开修复技术方案评审会(已通过待备案),预计2021年8月底前进场施工。强化工作创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等四部门于2月23日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合肥市东部新中心规划范围内出让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老合钢地块一厂区东二地块已开展场地调查工作,预计7月底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备案工作。下一步,将结合中国宝武安徽(产业)总部项目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创新模式。二是加快马(合)钢高炉区防腐除锈项目相关工作,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5月30日前完工,实现有效保护工业遗存。三是加快推进老合钢片区搬迁改造工作,印发《老合钢区域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老合钢区域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葛斌副市长任第一组长,已完成老合钢区域综合改造安置方案初稿编制工作。老合钢区域信息摸底基本完成;采石苑B区集资建房1952套,已完成1909套摇号分配;集资建房应交旧房1752户,已交共1715户;“三供一业”移交总协议及3个物业分离移交补充协议已签订;东二片区厂房拆除完成98%,其他片区厂房《委托拆除协议》已签订,拆除单位招标已完成公示并进场。四是加快推进大兴危化品码头搬迁工作,已完成危化品码头内3家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搬迁协议签订工作,下剩4家企业相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肥东县正在推进新码头地块征迁工作,土地指标报批材料已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港航集团已将新码头建设相关文件报省发改委立项审批。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大兴危化品码头所有企业搬迁协议签订工作。五是积极跟踪重点产业招商项目,中国宝武安徽(产业)总部首发项目成功落地东部新中心,已于2020年12月20日举行开工启动仪式。目前已完成项目公司—合肥宝地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注册,首发项目立项备案、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及土地款缴纳、厂房结构安全及抗震鉴定等工作,下一步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宝武首发项目建设,同时继续与央企和知名企业保持紧密对接,积极推进产业招商项目。
(7)融资渠道不畅仍为发展瓶颈。
整改情况:一是东投公司正在配合市国资委、城改集团及区国资公司按程序办理股权变更及实物资产注入工作,相关材料已报市国资委待审批。东管办积极对接国开行、市农行等金融机构,待东投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工作完成后,根据公司经营项目资金需求,拓展融资工作。二是委托省招标集团结合东部新中心情况研究制定了片区开发融资方案,东管办组织市、区相关单位进行了多轮的讨论研究,并与市财政等单位进行了对接汇报。目前,中央投资方面,已落实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820万元;政府专项债方面,钟油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二期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已完成。
(二)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够有力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8)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3月以来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开展了自查,发现一次差旅费报销凭据中无具体出差事由、事前审批手续,已要求责任部门出具关于出差事由及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原因的情况说明。今后严格按制度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制度,找准出现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原因,研究制定《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范围和标准,规范报销程序,严格执行制度。
(9)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对2019年3月以来的公务接待单据开展自查,发现2019年一次招待费报销凭据中,后附两份金额一致但内容不同的手写和机打菜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中均无负责人签署意见,已要求经办人出具关于两份内容不同菜单的情况说明,分管负责人对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补签意见。经查发现2020年1月部分招待费存在违规报销情况,已要求相关责任处室追回违规报销招待费,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今后严格遵循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范围,落实陪同调研人员、陪餐人员、用餐标准等接待工作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超标准接待,对于公务接待审批单据不全或审批流程不规范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
(10)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根据瑶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求,对两部区管车辆进行了公务用车字样喷涂和GPS安装,并接入合肥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已多次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做好剩余一部市管车辆接入市公车平台工作。规范车辆监管使用程序,完善车辆运行管理台账,严格登记使用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定期对登记台账进行检查。
5.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11)工程项目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相关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是否补办到位,完善工程手续,月亮湾路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二是4号备件库改建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前期为试运行状态,现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正式投入使用。三是针对办公楼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失误,导致无资质单位中标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质量复查及验收,办公楼消防工程已完成整改并重新复验通过。四是深入总结分析发生相关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目前已完成《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初稿的编制工作,待进一步研究讨论后正式发文,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相关办法及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财务、资产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财务支出审核管理。每一笔支出,报领导审批前,做到先由财审处副处长进行审核,办理支出时,会计经办人员再进行审核,账务处理结束后,财审处处长再审核确认,确保资金支出规范,避免再次出错。二是对单位管理费用中相关经费已设置了明细科目核算,包括公务招待、公车费用、公务出国、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三是对于党费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问题,已按照规范进行了账务调整。四是对于固定资产未将价值1000元以下批量资产记入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账卡不符、账实不符问题,已按照规范进行账务调整。五是2020年8月误转款问题,已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各500元。将处室分管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从瑶海区财政局调入一名业务精干的副科级干部充实财务部门工作力量。
(13)安保服务管理不力。
整改情况: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经济处罚500元。增大日常考核力度,成立专项督查中队,负责保安队伍日常管理考核,加强日常巡查,每天巡查次数不低于5次(含视频巡查),做到区域全覆盖。对现有保安队伍精细摸排,对发现履职不到位问题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服务单位进行整改,现已基本整改完成,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完善管理机制,制作交接班管理签到表,将考勤管理纳入每日督查必查项,每周对接项目现场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4)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坚持每年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0年12月28日,党工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党工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内控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东部新中心建设发展工作全过程,分别按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各处室各个岗位类别,全方位排查各项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根据风险等级分类制定防控举措,印发《合肥东部新中心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制定印发《中共合肥东部新中心工作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5)纪检监察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委呈送要求成立东管办纪检监察机构的请示,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积极对接市纪委监委,推进有关工作。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专门设立纪检谈话室。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按规定参加党工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主动征求意见和接受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16)日常监督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有效性,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2021年3月29日,召开合肥东部新中心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各处室负责人及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开展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合肥东部新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二是健全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统一管理,科级以上干部证件上交瑶海区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工作人员证件由东管办政秘处统一保管。严肃处理隐瞒因私出国事件,在2021年2月18日党工委(扩大)会议上对隐瞒因私出国事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责令隐瞒因私出国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印发《中共合肥东部新中心工作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合肥东部新中心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三)党组织存在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等问题
7.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17)党工委2019年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创新党建载体、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等方面谋划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工委会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工委2020年抓基层党建工作总结报告,研究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2021年3月12日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审议稿)》、《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审议稿)》、《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细则(审议稿)》等。已制定东部新中心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初稿),计划待区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下发后,作进一步完善再正式印发。二是结合东部新中心建设发展实际积极培育创新党建载体,充分利用东部新中心规划展示馆等特色项目,积极注入党建元素,打造党建特色阵地。2020年12月1日,瑶海区委党校合肥东部新中心现场教学点成立,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副书记为瑶海区2020年第二期科级干部进修班暨新任副科级干部培训学员作党课报告《合肥东部新中心——发展增长极东部新引擎》。强化与联系社区和属地镇街的工作联动,加大党建品牌培育力度,结合“党群齐奉献、共建美家园”“行走瑶海、服务群众” “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多次联合红光街道钢北新村社区开展党员活动,主动参与社区民生项目、公共事项,结合东部新中心建设工作实际常态化梳理清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8.机关党支部工作不规范。
(18)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在下一次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规范机关党支部选举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在2021年4月14日东部新中心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围绕支委会选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作出了对照检查。二是进一步提升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对机关党支部开展核查和评估工作,验收达标。加强对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务知识水平,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了瑶海区组工干部培训。
(19)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确定专人按月按标准收取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按季度进行公示。
(2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工作清单,2020年第四季度召开支委会3次、支部大会1次、上党课1次,2021年第一季度召开支委会3次、支部大会3次、上党课1次。
9.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1)干部梯队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市大建办、市财政局、市土储等市直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安排专业人员驻点帮助工作。二是积极向区委建议,通过区内选调、选任等形式,力争尽快解决工程建设处负责人岗位空缺问题。三是推动东管办与瑶海区内干部交流使用,目前已有3名副科级干部调入东管办工作,1名副科级干部对外交流,改善了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
(22)专业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合肥市干部挂任安排,安徽大学一名副教授到合肥东部新中心挂职一年,任党工委委员、东管办副主任,补充了专业力量。二是注重培养和提升现有干部的专业素质,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开展轮岗、晋升职称等,已有多名同志参加继续教育,1名同志转专业技术岗,1名同志晋升中级职称,东管办专业技术力量得以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3)激励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通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在《东管办月度考核评分表》中增加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党员学习、支部活动、按时参加会议情况等量化指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树立正确的激励导向。
三、坚持从严从实,以“见底清零”“不贰过”的政治定力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东部新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一些深层次问题尚待解决。下一步,党工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瑶海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紧盯重难点问题,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锻炼,切实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坚决达标销号,确保见底清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三)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加强建章立制,在抓常、抓实、抓细上下功夫,做到举一反三,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期坚持;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逐一修改完善。强化制度执行,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突出政治担当,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支持发挥纪检监察和巡察监督作用,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本领,锻造过硬作风,持续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扎实推进合肥东部新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机关党的建设和东部新中心建设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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