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1-08-12 16:54 来源: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

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咨询电话:64496518

二、一次性面试补贴

来肥参加就业面试的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申请人来肥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肥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内申请面试补贴。省内高校毕业生按照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64490263

三、一次性就业补贴

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64496518

四、初始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按规定给予1万元初始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64211187

五、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64211187

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

企业对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12个月内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咨询电话:64493218

七、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的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按照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个人自费参加社会化技师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助。 咨询电话:6449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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