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退费通知文书送达公告
经核查,现有巴*福等236人在本地领取失业补助金时,存在已就业等多领取情形(详细名单及违规情形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有关规定,多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应当退回失业保险基金。
鉴于目前我单位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无法将《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退费通知书》文书有效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本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清退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可通过转账方式将涉及资金转入我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须自收到本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逾期未到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或我单位未收到退款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1-64493131、64493232
单位地址:合肥市雨山路与慈湖路交口瑶海区民生中心大厦二楼
退回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账户名: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合肥市庐阳区支行
账 号:12082001040006024
注意:备注或附言处标明:瑶海区***(退还人姓名)退还失业保险金。
附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公告明细表(202403).xlsx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