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苑小区电梯检测及制动试验(125荷载联动试验)服务外包竞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5-28 16:00 来源: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富春苑小区电梯检测及制动试验(125荷载联动试验)服务外包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三)项目报价:电梯检测报价不超过6.215万元,电梯125荷载联动试验报价不超过4.48万元。

(四)富春苑小区共计56台电梯,其中50台电梯(详见附件)需要进行第三方年检检测;56台电梯进行制动试验(125荷载联动试验),具体数量在电梯年检通过后根据省特检院要求开展。

(五)本项目制动试验(125荷载联动试验)服务内容为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4号公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电梯检测规则》(TSG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中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对采购人委托的电梯开展检测及制动试验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告知书》及《报告》。

二、竞价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类型为电梯检测,检测项目为T1(不含防爆型)。

(2)投标人需为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检测检验单位,采购人将在安徽省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与本次竞价相关的电梯检测业绩。

三、报价要求及付款

1.电梯及制动试验采取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所投电梯及制动试验不得高于6.215万元及4.48万元,否则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报出单台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作调整。以电梯检验及制动试验总价之和作为评审依据。

2.电梯检验及制动试验(125荷载联动试验)合格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款项。最终以实际检测及开展制动试验台数支付相应款项。

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设备材料费、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期内的风险费用等。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报价。

4.中标后以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据实结算。但采购人标后复核时如发现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不符的,采购人将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

(1)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小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若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大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的,则以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修正原则:按“投标函中投标总价÷各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报价累计之和”所得出的比例Y,同比例修正单价,即修正后的单价=原单价×Y);

(3)未填报单价及漏项、漏量的项目均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或已包含在项目投标总价中。

四、评标办法:

1.本次竞价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竞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中标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竞价评审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有效中标人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竞价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五、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等企业证照;

5.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认为的其他投标资料。

六、项目要求:

1.中标人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TSGT7008-2023《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要求进行检测,中标人检测人员对在检测过程中造成电梯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并恢复正常使用。对于现场检测的电梯,检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出具被检测电梯运行状况及维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专业性建议。

2.中标人在检测工作(包括整改情况确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3.中标人检测人员在采购人现场工作期间,必须服从采购人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4.中标人应当在电梯维保单位配合的基础上实施检测,整个检测过程的实施,由采购人委托的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人员负责电梯运行,中标人检测人员不得单独操作电梯。

5.中标人在电梯检测工作中,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提供给采购人的《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中标人现场检测时,如果发现继续检测可能造成危险或者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检测人员应当中止检测,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出具书面说明。

7.中标人检测人员现场检测时应当配备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保证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法有效,如因中标人所出具检测报告的合法性而产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同时采购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

2.中标人需要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梯检测及制动试验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三号楼206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5点00 分(开标时间);

3.投标方式:现场递交;

4.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密封提交,需加盖骑缝章。

九、本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三号楼2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话:0551-64417792

附件:

富春苑小区电梯明细表.docx

响应文件.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