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部分中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8 16:41 来源: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瑶海区部分中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进行招标。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附件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招标公告的各方面都要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瑶海区部分中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位置: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大通路校区、合肥市郎溪路小学、合肥市和平小学(三小)、合肥市胜利路小学(窑湾校区)、合肥市幸福路小学、合肥市和平小学东校、和平小学本部、合肥市东风小学、和平小学第二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合肥市新安江路小学(东区)等。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3%等额质保金的,则在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100%。

工期:7个日历天。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8923.88元(大写:伍拾万零捌仟玖佰贰拾叁元捌角捌分),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无。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31日上午9:00,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楼316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要求

提供响应文件一份,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内须包括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参加项目活动,还另须提供授权书(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4)项目报价清单及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五、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瑶海区部分中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并完成最终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即最终需通过招标单位验收通过。投标人须谨慎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线路改造、学校食堂进线电缆敷设、供电排管及工井制作、配电箱及元器件安装、学校线路整理及桥架敷设等内容。具体做法详图纸附件及清单。

(2)该工程中图纸及清单所列学校数量及工程量均为暂定量。具体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为准。投标人勘察现场后自行决定报价(报价包括材料安装、清理、维护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后期必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六、招标人重要提示

本重要提示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并需严格执行,以下工作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

1.本项目涉及少量室外工井排管,其中涉及装饰面层破除、恢复以及绿化工程的移植、恢复等工程量均不予计取。

2.本项目涉及学校多、工期短,并紧邻开学期,施工作业需注意安全防护及学校设施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开孔、切割、拆除及安装等对学校现状破坏及修复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所有安装工程涉及的辅材均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

4.本项目属于重点民生工程,工期紧,中标人需自行考虑因高温、强对流天气、学校教学工作等原因导致赶工期产生的费用。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处以违约金50000元/天。

5.投标人应实地勘察现场,妥善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自行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6.乙方进场后,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校方的协调管理,服从甲方、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现场已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修复完成或乙方现场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处以3000元/次违约金。

7.当日现场施工完成后,应自行清理施工产生的垃圾,不得遗留在现场,或将垃圾清理至指定场地并自行清理完毕,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法做到工完场清,处违约金1000元/次。

8.如发现中标人使用的材料以次充好,或者使用不合格材料,处违约金5000元/次。

9.校园内线路及桥架要布置美观,要求横平竖直。高处作业、焊接作业、电力作业等人员必须相关资格证书,确保校园施工安全。

10.每所学校施工完成后,需无条件配合校方、甲方及相关单位进行调试工作。

11.本项目竣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具体数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其中两套需叠成 A4 纸形式,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验收、移交等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予调整。

13.中标人必须依法应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讨薪,额外处以 5000 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本项目投标人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充分考虑施工用水、用电问题,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含于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5.本项目清单编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为计算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16.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查看现场情况。

七、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1 日内派人保修,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中标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八、评审方法和标准

1、投标人和提交的资料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及响应文件要求;

2、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工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电  话:0551-62810676

附件1瑶海区部分中小学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zip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项目报价清单及企业承诺书.doc

图纸附件.zip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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