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涉及合肥站南广场绿化恢复工程第三方检测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0 10:06 来源: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浏览次数: 我要纠错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涉及合肥站南广场绿化恢复工程第三方检测

二、项目预算:3500.00元

三、采 购 人:合肥市瑶海区林园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四、报价方式:费率报价,报价最高费率为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询价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后不再调整。

五、询价时间:2026年4月16日16:20

六、询价地点:瑶海区农林水务局会议室(合肥市瑶海区公共卫生服务大楼7楼705室)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实际完成检测费用的97%,余款3%待工程移交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项目介绍: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瑶海区,主要建设地形营造、绿化种植等。

九、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十、服务期限:自项目进场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一、服务要求:

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实体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结构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采购人有权对检测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

(一)检测内容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①标准试验;②工程实体质量;③原材料等

工作内容:

1.见证取样范围:执行建设部关于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及《安徽省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6-385号文件)所列全部项目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学性能检测;

(2)钢筋(焊接与机械连接)、钢材及钢铸件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5)砌墙砖、空心砌块、加气砼砌块检验;

(6)简易土工试验;

(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8)沥青和沥青混合料检验;

(9)防水材料常规项目检验;

(10)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检验;

(11)排水管材、检查井盖座;

(12)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及混合料检测;

(1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测;

2.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

(1)土:液限塑限、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土壤养分检测,包括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水解氮含量、有效磷含量、速效钾含量等;

(2)集料:CBR值、颗粒级配、压碎值、磨耗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砂当 量、含泥量;

(3)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比表面积;

(4)水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抗压强度、抗折强度、配合比设计、坍 落度、混凝土凝结时间、抗压弹性模量、抗折弹性模量;

(5)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水泥石灰稳定碎石或者稳定土):无侧限抗压 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配合比设计、钻芯(外观、尺寸、强度)、级配分析等;

(6)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闪点、粘附性;

(7)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空隙率、饱和度、流值、残留稳定度、 沥青含量、动稳定度、配合比设计;

(8)钢筋: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弯曲、伸长率、冷弯;

(9)道路工程(水泥、沥青):强度或者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平整 度、纵横向坡度、中线偏位、铸铁检查井盖座等;

(10)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表观 及内部缺陷等;

(11)地基基础(含监测):地基承载力;

(12)管材(球墨铸铁管、水泥砼管、钢砼管、PVC、PE、PPR、玻璃纤维等) 第30页/共75页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202212版 检测;

(13)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等;

(14)高程、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结构构件 几何尺寸、长度、宽度、厚度、深度、高度、坡度、平整度、水平位移、竖向位 移、接缝和裂缝开度、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孔隙水压力、应力、应变、 地下水位等量测。

(15)绿化工程等软质景观相关材料检测。

(16)未提及项目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17)以上未涉及但工程建设需要的、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的试验检测项目。

(二)检测要求

1.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成交供应商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并按审批后的方案认真检测。

2.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专职人员现场取样,检测数量及频率除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还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检测项目。

3.成交供应商的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以正式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范现场取样,确保试验数据的客观、公正、科学;确保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6.对于成交供应商资质从业范围内无法满足该项目的检测项目如相关智能化设施硬件及软件的检测等,经采购人同意,可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服务结果负总责。

7.检测作业中出现拆卸、起挖、恢复等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不另外支付费用。

(三)检测成果:

1.接到采购人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后1日内进场检测,完成全部工作量后5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检测成果: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3.乙方逾期进行检测或逾期提供检测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人员配备及要求:

岗位

要求

数量

项目负责人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试验检测员资料员

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1人

合计

2

十三、询价资料提供要求:请参与报价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格式自拟)”“成交承诺函(见附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除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十四、确定成交单位:本次询价采用费率报价确定成交单位,以费率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接受二次报价。如出现报价相同,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十五、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在检测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人员到岗不及时,工程材料未按要求查验等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超过三次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合同。

2.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服务,成交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如涉及供应商不具备的检测资质,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供应商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并对检测成果负总责。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检测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的,采购人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3.供应商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交完整合法的检测和鉴定资料,对出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并对工程缺陷提供合理建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性质恶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检测费用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

4.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5.供应商在检测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

6.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检测团队人员,如确需更换,应提前10天书面报告采购人,并经业主方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阅历和经验等不得低于履约方签订合同时所报人员资质、技术水平,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方可办理更换;更换其他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除不可抗力外任何原因调换项目负责人或检测团队人员,都视为违约,并处以1000元违约金。

8.如成交供应商为外地(合肥以外)企业,相关技术人员须常驻合肥。

9.采购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供应商进行阶段性检查。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肥市瑶海区林园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闫如飞

联系电话:0551-64201270

附件1.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
    附件2.报价函模板.docx
    附件3.成交承诺函模板.docx

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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