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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9 09:41  信息来源: 瑶海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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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结合我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电子版报告可在瑶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fyao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1号,电话:0551-64490092,邮编:230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主动公开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一是规划信息公开归集整理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集中展示“十一五”至“十四五”规划纲要。设立“社会发展规划”专题,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瑶海区规划体系。二是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全面梳理2021年的意见征集信息,以附件形式添加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对重大会议信息丰富图文形式。三是及时更新我区核酸检测机构名单、疫苗接种点等疫情及防疫服务相关信息,有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四是梳理文字解读(含八要素)、负责人解读格式模板,提供各成员单位参考学习,对2021年的政策解读完善政策咨询渠道信息。区政府办制作的《健康瑶海行动实施方案》视频解读获评合肥市2021年度“十佳政策解读”。

    2021年,区政府办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554条,公开决策类信息13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9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办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对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合规合理性答复。2021年,区政府办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上年结转15,已办结94件,结转到2022年继续办理9件,事项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政府信息公开总的遵循和基本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2021年,区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工作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疫情防控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第三方16个评估指标得分率均为100.00%,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较为完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五)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出台了《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瑶海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瑶海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等文件,制定了《瑶海区重点领域分工表》和《“两化”领域任务分工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考评通报结果计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将全区整改清单上报市政务公开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0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1

    0 

    0 

    0 

    0 

    0 

     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4

     0

    0 

    0 

    0 

    0 

    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政府办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清理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把控个人隐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政策咨询服务、对企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区政府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规定,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标准,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强化全链条解读管理,提供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为一体功能,通过综合信息服务、双招双引等专题专栏对涉企政策进行颗粒化细分,积极推进对企信息公开。二是以贯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强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加强对基层两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各领域目录指引,不断推进各领域政策文件、服务信息、推进落实等情况信息公开。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和指导监督工作,及时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激励与问责机制,全面调动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瑶海区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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