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四)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等工作;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辖区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
(八)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
(十)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辖区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基层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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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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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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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瑶海大队 |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020.8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20.8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9.46万元,增长182.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8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020.89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0.8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20.8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1.2万元,增长183.82%,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1.2万元,增长183.8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1020.8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新增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020.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35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各项费用开支。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各项费用开支。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各项费用开支。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及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请示》拨付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一地块(A)污染修复治理项目资金8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市级预算安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2023、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市级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工作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金额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202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纳入市级预算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购置费。2024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金额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2023、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市级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环境监察与监测、政策调研等活动所用车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辆。
十、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4年,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等工作,一是经市区 两级排查,我区完成整改建筑工地扬尘问题334个,拆迁工地扬尘问题91个,道路扬尘问题131个,并完成13条扬尘污染道路的集中整治。起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达到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目的。二是对辖区内涉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涉气企业、汽修等单位和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力度,开展“开箱验炭”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涉 VOCs企业约30家,处罚1家;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辖区内25家加油站进行监督性检测。三是通过项目实施,2024年瑶海区5处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且优于考核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年中共追加两笔合计78.2万元,按合同支付大气国控点对比监测及搬迁项目26.672万元,剩余资金按合同等大气国控点对比监测及搬迁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项目执行过程的绩效控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机关运行费用由市级保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的金额。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pdf
附件2.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