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管理的紧急通知》(合建质安〔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瑶海区实际,制定《瑶海区建设领域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瑶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3月13日
瑶海区建设领域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站立即开展建设领域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区危大工程动态管理工作,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切实管控重大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区区管在建房建、市政基础设施、二次装修项目。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3.《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
4.《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建质函〔2020〕559号)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试行)(公告〔2019〕49号)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管理的紧急通知》(合建质安〔2023〕6号)
四、检查内容
1.方案编制。施工单位是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织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包括计算书、相关图纸及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方案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编织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过程管理。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是否擅自修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安全专项巡查;
5.工序验收。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底,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建设工地自查自纠。项目应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监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形成隐患治理排查清单,落实隐患全面整改。
(二)执法检查阶段。我站将对监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全方位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坚决要求项目做到隐患不整改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开工,对隐患多、管理差、整改落实不到位项目,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冒险作业的,坚决要求停工,并约谈相关企业及负责人。
(三)总结阶段。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按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督办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