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满足瑶海区居民高品质家政需求,区商务局根据省、市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在深入开展摸排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瑶海区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2年8月5日前反馈宝贵意见,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反馈意见方式:1.电话:0551-64496043;2.邮箱:280655750@QQ.com。
合肥市瑶海区商务局
2022年7月5日
(征求意见稿)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区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明显增强,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打造一批知名家政品牌。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4.03万人次,每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累计新增1.2万人,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证(码)”全面推行,构建“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全面推行“一人一证(码)”。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45万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69万人次,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39万人次,每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家政行业专业化发展
1.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家政企业参与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的家政服务技能免费网络培训。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加强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分时段灵活开展技能培训。统筹利用就业技能培训、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等载体,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开展家政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支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家政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拓宽家政从业人员发展空间。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可参加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推动家政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引导家政企业与培训机构开展委托培训,积极培养优秀家政服务员队伍,培育实用型家政人才。支持职业学校和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家政服务企业见习(实训),加入到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整理收纳等行业,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
4.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依托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开展数据归集、跟踪评价等管理工作,通过在家政服务行业推行员工制,实现市场主体自律守信、规范经营。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信誉好的企业推送至“信易贷”平台。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认定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
5.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宣传推广已出台的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研制适合我区家政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探索完善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家政服务,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家政服务产品化和服务产品标准化。
6.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服务能力和水平、收费标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加大全行业、全方位、全渠道宣传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力度。
7.大力推行持证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据《合肥市家政服务证管理办法》,帮助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申报“家政服务证”,实行“一人一证(码)”。引导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主动亮证,实现“上门亮证(码)—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可评可查可追溯”。
(三)推动家政行业品牌化发展
8.培育一批知名家政品牌。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引进外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开设分公司、“互联网+家政”方式向周边拓展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巾帼家政,推动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服务质量、品牌形象、竞争力影响力明显提升。在月子护理、户外高空保洁、整理收纳、老年陪护等家政细分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区域龙头企业。支持知名家政企业建设家政市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9.引育一批龙头企业。引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入驻我区。鼓励支持家政企业吸纳我区富余劳动能力,促进劳动就业,每年组织辖区家政企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现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依托市家政协会建立劳务供需合作机制。
10.党建引领放心家政行动。围绕“党建+放心家政”工作,鼓励家政企业加强与党群服务中心、“左邻右舍”党群服务站等阵地共建,开展“红色家政”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主动对接社区党支部,促进党建品牌与家政品牌深入民心。
11.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家政技能大赛和家政服务员评选,对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等评选表彰,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推进家政行业多元化发展
12.创新家政服务模式。推行一站式家政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陪护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加“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特色做法。
13.开拓新兴服务业态。推动保洁、保姆、育婴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鼓励发展管家、收纳、老人陪护、病患护理、婴幼儿看护、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更好满足现代家庭服务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家政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纳税人,按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超龄家政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分别按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我区注册设立总部,其社区直营店达5家门店以上的,每新增一家门店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强化统筹推进。相关部门、镇街开发区要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大社区家政服务的有效供给,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家政、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以最低成本向家政企业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培训基地。鼓励支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社区商业网点延伸便民服务功能,搭载家政服务预约等项目,实现“一店多能”。
(四)强化要素保障。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合理厘定费率。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和家政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推广“政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
(五)强化督导评价。建立“属地、行业、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区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分工要求,相关部门、各街镇开发区要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效,对确定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列明任务清单,限期督办完成,逐一落实销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